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规定居民个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过渡期

提问时间:2020-04-3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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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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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标准什么时候实行?

2011年9月1日(即2011年9月1日之后)分配给员工的收入按照新准则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什么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在税收期内允许扣除的各种支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的余额,是计算税额的计税依据。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个纳税年度企业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以前的余额后的余额。一年的损失。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无论是否收到还款,均视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已付款,也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支出收支均不视为当期损益。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税规定,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满5年并且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的解释?

在中国居住1年意味着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居住365天,并在不扣除天数的情况下暂时离开中国。所谓临时离职是指在纳税年度内不超过30天或总共不超过90天的离职。居住5年意味着该个人已连续5年在中国居住,也就是说,连续5年的每个纳税年度,他们都已居住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1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

从公历的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纳税人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在取得所得后的当月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缴税。

如果纳税人获得了应纳税所得额,而扣缴义务人没有代扣代缴税款,则纳税人应在次年获得收入的次年6月30日之前缴纳税款;如果税务机关通知纳税期限,则纳税人应在期限内缴税。

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居民个人,应在所得第二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并纳税。

在中国境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工资和薪水的非居民个人,应在收入后一个月的15天内申报并纳税。

如果纳税人由于移民而取消了其中国户口,则应在取消其中国户口之前先进行纳税结算。

第14条预扣代理人的每月预扣税或预扣税款应在下个月的15天内支付给国库,并将预扣税款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提交税务机关。

如果纳税人为纳税人进行最终清算和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进行最终清算和退税,则税务机关应在审查后根据库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