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起点(正确的术语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免税额)是指国家为完善税制和完善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制。
2011年4月20日,召开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计划调整为3500元。该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
薪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的税收起征点为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付税。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应付薪水-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人税按3500元/月的标准计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应为(5000-3500)×3%—0 = 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