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奖励股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职工被双开 以前年度的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4:5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30 04:55
最佳答案

股票行权时的个税计算

应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的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

个人所得税分别计算月薪和年终奖金。

1.月薪3000元:

应付税费=(支出减除费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3000-1600)* 10%-25 = 115元

一年需要支付1380元。

2.年终奖应按一个月的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分别支付。在计算中,年终一次性奖金可除以12个月,可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如果扣除额少于当月,则可以先进行扣除,然后再进行计算。该计算方法只能使用一次,即自然年。

3.附上相关计算依据:

应付个人所得税=(实际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的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如果

不超过500元,则税率为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0;

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

求助【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和【福利费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注意:应纳税所得额不仅指货币收入,还指实物收入。无论在会计中如何处理,都必须依法计算和支付;这个例子中的情况可以算作月薪或年终奖金。;但是当月的工资应该缴纳182.50元的税,年终奖金应该缴纳仅102.50元的税。具体计算如下:

一,作为月薪:

1800 + 2250-2000 = 2050元,适用15%的税率,扣除125;

应缴税金= 2050 * 15%-125 = 182.50元;

其次,作为年终奖:

A.关于年终奖税计算的政策说明: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少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应扣除年度一次性奖金来自“员工的月薪与薪金收入和费用扣除之间的差异”对于余额,应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确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款,该扣除额是在月。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每月当月的一次性奖金×用于快速计算适用税率的扣除额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该员工一年的一月奖金与该员工的月薪,工资扣除额和费用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

B.计算结果:

12月份的工资为1800元,年终奖金为2250元,(2250-(2000-1800))/ 12 = 170.83元,范围为0至500,税率为5 %,快速扣除税为0;然后,

年终奖金税=(2250-(2000-1800))* 5%-0 = 102.50元

补充说明:应付所得税不仅是货币收入,还包括实物收入,无论其在会计处理中如何处理,都必须依法计算和缴纳。

员工获得股权激励,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员工获得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作为工资和薪金。在一个日历月中获得的股票期权工资和薪金被用作一次来区分该月其他工资和薪金,应纳税额是单独计算的。

1.在一个纳税年度仅获得一股激励

激励只能在一个纳税年度从股权激励中获得一次收入,并且可以根据以下几点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为获得股权激励而由激励对象支付的金额。

(3)如果一次收入很大,并且难以缴税,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可以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决定之日起。

(4)如果激励对象出售股票是为了支付为股权激励收入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则出售的时间和价格不会影响上述应纳税额的时间和金额。出售股票的行为应视为股票转让,并应按照“财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获得股权激励,或合并不同的股权激励

国税函[2009]第461号规定,上市公司应将纳税年度的每个股权激励所得或不同形式的股权激励所得同时合并,以计算应纳税额。

在纳税年度中,首次以股票期权形式获得工资和薪金的,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可根据上表所列公式计算。在此之后的每一年,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以股票期权形式支付的工资:

应付税款=(当年纳税年度内获得的股票期权工资和薪金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的月份数×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规定的月份数-纳税年度中的股票期权薪金工资收入累计缴纳的税款

3.对于获得股票期权的员工,他们实际上并不在行权日买卖股票,而是根据行权日指定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直接获得从授权企业获得的价格差额。如果是,应将其作为工资收入,并应根据股票期权工资和工资个人所得税公式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于因特殊情况而购买了股票期权并在行权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的雇员,转让股票期权所得的净收入应作为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以折价购买价获得股票期权,则在减去折价购买股票期权时支付的实际价格后的股票期权转让收入余额可以用作股票期权转让的净收入。

5.对于可以在授权日征税的股票期权,应将授权日的股票期权市场价格用作该雇员在授权日被授权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 。纳税额:应纳税额=(以认股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指定月份数×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指定月份数。如果员工以折价购买权获得股票期权,则以授权日期的认股权市场价格余额减去扣除以折价购买股票时支付的实际价格后的工资。获得授权日期的月份的工资。在

名员工获得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之后,当他们实际行使股票期权购买股票时,他们将不再受个人所得税的限制。

企业奖励给职工股权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税金额=(以认股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税收入/指定的月数×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指定的月数

(2)计算股票(销售)转让所得的税额。员工转让股票和其他证券所得的收入应根据现行税法和政策免征个人所得税。即:行使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份的个人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依法纳税。

(3)参与从税后利润分配中获得的税收收入的计算。参加股票分配产生的税后利润分配所产生的股息和红利所得,应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全额支付,但有关规定免税或减免除外。

第五,关于馆藏管理

(1)预扣代理。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内资企业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2)自纳税声明。如果雇员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以股票期权形式获得工资和薪金,并且没有扣缴义务人,则该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告期内申报和缴纳税款。

(3)提交相关材料。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内资企业应在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或实施计划,股票期权协议,授权通知书和其他材料。股票期权行权通知书和行权调整通知书及其他材料应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代扣代缴税款的个人和个人,应在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声明个人接受或转让的股票期权以及购买的股票(包括类型,数量,行使价,行使价,市场价,转让价等)给主管税务机关。

(4)处罚。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和因股票期权计划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自声明雇员,未按要求提交上述相关报表和材料,未履行纳税义务或预提所得税义务的企业应当遵守《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购个人认购股票和其他证券并获得用人单位的折价或者补贴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本通知书,应按照本通知书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管行使股票认购权所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答复

2005年5月19日,过水函〔2005〕482号。

黑龙江省地税局:

贵局的“关于AB公司(香港)收购哈尔滨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股票认购权有关的个人所得税征税问题的信息”(黑迪水发[2005] 10号)。经过研究,答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具有股票认购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购买价格(行使价)低于购买价格。日期(行使权利)天)在公平市价和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和薪金收入”应税项目的收入之间的金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证券并获得折扣的规定》征收或雇主的补贴。”《关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2.在行使股票认购权之前,将个人转让股票认购权所获得的收入计入当月的工资收入,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带有“工资和薪金收入”的项目。上述收入由内资企业或事业单位支付,或者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和工资的通知》。第241号),应由内资企业或组织支付,但应实际由其海外母公司(总部)或海外关联企业支付,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由内资企业或组织代扣代扣代缴:在中国没有上述应纳税款的代扣代缴人,取得所得的个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3.个人行使股票认购权后,转让所认购股票(不包括国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直接向个人(不包括境外企业)转让收入的单位负责代扣代缴;直接向他人转移转移收入的单位是境外公司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在内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