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盈余转入资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是利润保留红利。
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卢云回答了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问题,其中网友1604]问:将资本盈余转入资本是否要交税?所得税部稽查员卢云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制股份制企业增加股本,分配红股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郭水政发〔1997〕198号)和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的规定关于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份增值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意见(国税函〔1998〕289号)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形成的股本股份制企业的股票溢价不属于股息,股息分配,即个人获得的转换资本的金额,不视为个人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人应当依法纳税。但是,2012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征税,发展,民生问题网上访谈网民提问及后续回答》:“ 20。网民dongyanli6:我公司2011年股东二手货币资金资本投资时形成的资本溢价已形成资本溢价。现在,我们将使用此资本溢价转换为资本存量。增资的资本溢价期间是否有个人所得税支付问题?答: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加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正在研究中,请参阅正式文件。 “因此,资本储备的形成是关键因素,是否需要缴纳个人税,应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并作出答复。为准。
股份制企业股票发行溢价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个人从增加的股本中获得的金额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
将资本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转换为资本
1.高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储备增加股本。
关于促进全国范围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 116号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当未分配的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拨给个人股东以增加股本时,如果个人股东确实一次难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分期付款计划。 5个日历年内(包括)分期付款,并将相关材料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上市公司或在国家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上市的企业转让其股本。
(1)通过发行股票溢价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桂水发[2010] 54号再次澄清,加强企业管理,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本。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和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金转换为注册资本和股本时,按照当期的“利息,股利,股利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
(2)当发行股票溢价以外的资本准备金转换为股本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3.普通公司(非上市公司,非新三板上市公司以及高科技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在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进行资本公积后,除自然人股东外,将股本转换为股本,非上市公司和非新三板上市公司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中小企业可以实施分期付款。一个
4.股份制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时,必须缴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税款。
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的企业还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没有股票持有的股权证书。因此,此类企业资本公积中包含的溢价不是股票溢价发行收入的一部分,而仅是资本保费。即使将来是新成立的公司,在将原始企业的资本储备包括在新公司的资本储备中之后,原始资本的溢价部分也将不属于新公司的股票溢价发行收益。根据上述原则,上述两家公司以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拨给个人股东以增加股本时,仍不符合免税条件,且两者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