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关于房屋买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8号)第四条的规定。 ):住房收入将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
对于转让房屋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核实房屋的原价,并严格按20%的税率征收。依法转让的收入。个人自用两年以上,家庭唯一的住所转移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