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决定》(第48号主席令)第3条第5款,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移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
1.二手商品房转让
根据规定:如果无法提供房屋的原价,则应按纳税人房屋转让收入的1%确定应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可以提供完整的信息,则按应纳税额的20%计算。那么,就房屋而言,其个人税将有两种算法:
①按20%的税率征收:(商品住房和其他住房的合理成本是: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始价值的10%。)
②征收1%的税:
税费=房屋转让收入×1%= 650,000×1%= 6500元
2.转让已购买的公共住房如果
已经五岁了,并且属于该家庭唯一的客厅,则无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