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解释了国务院关于修订城市土地使用税的有关政策,并就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首先是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二是改变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模式。政府可以从房地产持有者那里获得长期和可持续的税收来源。第三,它还可以在房地产市场和房价中发挥作用。调节作用。
在国外,通常的做法是对不动产保管征税。有些被称为财产税,有些被称为财产税。但是,从目前的角度来看,物业税的征收仍然存在一些困难。一些法律问题尚未解决,现有的土地流转系统将在购置房屋时归还房屋的70年居住权。该区块需要征税,不能集成到系统中。住房保留税本身与财产税相同。这是控股链的税收类型。但是,它避免了土地问题,仅针对房地产本身。首先开征比较容易。
从国外惯例的角度来看,物业税通常约为物业评估价格的1%,通常为0.8%,1%或1.2%,有些国家还会对房价进行30%的折让。税。如果上海开征0.8%或1%的物业税,税率仍然相对较低。如果每年的价格涨幅能达到10%,很难真正阻止投资和投机者的购买。
大多数地方尚未征收个人财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