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使用非国有资产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个人公民组成的社会组织。
私营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营业税的附加税。总税率为营业收入的5.55%,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25%(微薄利润为20%)。但是,私人非企业单位的专项拨款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税务机关检查或宣布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清算时,应根据有关规定提供有关拨款文件和其他资料。税务机关的要求。
如果是独资企业,则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而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对于经营营业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点。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应当按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额低于起征点时,免征营业税。
(1)如按时支付,每月营业额为1000-5000元(除非另有规定);
(2)每次应纳税额(除非另有说明)为每(日)营业额100元。
3.如果您支付别人的工资,您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将由您代扣代缴,实际上是由领薪的人支付的。
请不要照搬法规!用你自己的话说,最好的例子!您不认为这些规定适合您吗?您必须知道我已经阅读了三个税法和法规供您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