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债权的成本=个人购买“打包”债权的实际支出×当前处置债权的账面价值÷“打包”
这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进行股票交易,损益不易计算,
即使转帐是有利可图的,也有可能被卡住。
这种方法仅对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合理的。
甲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股权转让所得= 500-500 * 85%= 750,000元
税是根据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的:75 * 20%= 150,000元
依据:国税函(2009)285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