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有价证 个人所得税-转让有价证券的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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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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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属____征税项目。 偶然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股息红

1.财产转让收入

2.自雇生产和经营所得

转让股票收益免征个税,但书上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等所征的税???矛盾么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产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一次性财产转让的收入金额(与付款次数无关,应合并为一次性财产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用于计算和支付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移财产所得的收入-财产的原始价值-确定该财产的原始价值的合理成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有价证券,为购买价格和购买规则相关费用。第二种是建筑物,用于建筑成本或购置价格及其他相关成本。第三是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土地开发成本以及其他相关成本。四,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用于购价,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第五,参照上述四种方法确定其他特性的原始值。为了确定上述财产的原始价值,个人必须提供相关的法律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财产原值的完整,准确的法律证明,又不能正确计算出财产的原值,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实财产的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个人在出售财产时按照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例如营业税及其附加费,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

用于计算财产转让应税收入的公式为:

个人转让(买卖)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时不征收股票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第040号),“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今年和未来两年(即1994年,1995年)不对股票转让收入征收任何个人收入。《所得税》,《关于1996年股票转让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1996年股票转让收入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股票收入个人转移的税收管理《关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61号):“为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自1997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给个人自1994年起,继续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股票销售的个人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股票转让个人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蔡水子[1998]第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所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67号),财政部和国家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税收管理(财政和税收)(2002年第128号)和其他文件规定,交易股票和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所得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来自其他证券交易的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