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稿报酬是根据每次获得的收入缴纳的税款,该税款由出版社代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00号令)第23条,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从同一项目中获得收入,每个人获得的收入根据税法规定扣除费用后计算并缴纳税款。
(1)被报纸,杂志和其他单位雇用和雇用的记者,编辑和其他专业人员在单位的报纸和杂志上发表作品所获得的收入属于通过就业和就业获得的收入,和它工资和收入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
除上述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从本单位的报纸和杂志上发表作品所获得的收入,应根据手稿的收入计算并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
(2)由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辑或翻译的作品,我公司以书籍形式获得的稿费收入,应根据稿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