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您需要在上述情况下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补贴收入不能在税前扣除。
对进驻人员的补贴(包括食品津贴和其他商务旅行津贴),每天不超过100元人民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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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差旅津贴,无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2)下列补贴,津贴或补贴为:不属于工资或薪金性质或纳税人自己的工资收入将不予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 2.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补贴; 3.育儿补贴4.旅费津贴和伙食津贴。 “因此,在当地法规规定的商务旅行范围内获得的旅行费用津贴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的部分应计入每月工资和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8)519号)第八条:(一)工资性收入是指个人为劳动所得的工资。或就业,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任用或雇用有关的其他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No. 10)
允许个人根据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支付比例或措施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的,将其超出部分计入当期工资和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3.个人实际上获得(支出)最初撤回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实际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支付率或方式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对超过规定比例,标准缴纳额和企业以现金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并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发给企业的劳动保险和交通补贴,应视为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补贴收入,并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有必要,将公务员按规定支付的津贴和补助计入当月工资总额,达到税收起征点时,将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薪水,薪金收入。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2.来自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和其他工业的生产和经营。个人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其他个人取得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
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从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每月的工资收入和工资。
4.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起草,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书画,雕刻,电影的个人和电视,录音,视频,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
5.薪酬收入。
付款收入是指个人通过出版,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形式的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薪酬收入。
7.利息,股息和股息收益。
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从利息,股息和股息获得的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10.意外收入。
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如果个人所得的收入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