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条第6款:“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权技术和其他优惠仅获得收入。 ”
个人对专利权转让的所有权应根据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专利转让所得应按照“无形资产转让”税项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2.根据专利转让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税项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在
的收入中扣除相关税项(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后,不同的收入将分别处理:
(1),少于4,000元,扣除800元:
应税收入=收入-800元
(2)如果收入超过人民币4,000元,则将从以下费用中扣除20%:
应税收入=收入*(1-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20%
在上海Kee.com上的专利转让。
根据税法: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薪酬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基于单次使用特许权获得的收入,按固定税率或固定税率扣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少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固定费率将降低成本的2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如果收入为5000元,则应缴个人所得税=(5000-5000×20%)×20%= 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