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最高限额内,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收入的基本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第3条(财税[2006] 10号)。 :费用)撤回原先存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
从理论上讲,您支付的公积金越多,扣除的税款就越少,但是您获得的实际月薪却相对较小。尽管您存入的公积金将来会由您自己承担,但仅用于购买房屋和只能在退休时使用。您要提取当前的款项,以后不要提取。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少交税少交是不切实际的。预先扣除的钱不是很有价值,所以我认为从长远来看,个人扣缴公积金的问题不应该太高。我认为世上没有人不知道的,呵呵...
不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月收入和扣除社会保障金的金额为3500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第1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事业单位(自治)(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民政府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工资给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从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您在社会保障中心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可以在计算税款之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