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是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减去财产的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税率计算。 20%。
《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07号法令,第四版,2018年12月18日):
第十七条财产转让的收入应在扣除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根据财产转让的收入余额征税。
1.范围定义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解释】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产生的个人所得,不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根据“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个人所得税。
2.计算方法:按时间收集
3.计税依据
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余额减去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的支出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总收入-财产合理支出的原始价值)×20%
4.个人房屋转让
(1)对个人出售房屋所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收入”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房屋转让人的个人应税收入不包括增值税。购房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已包含在物业的原始价值中,计算转让收入时可扣除的税款不包括在内此项转帐支付了增值税。
5.个人股权转让
(1)上市公司
①境内上市公司股份(非限制性股票)转让所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转让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份所得的收入,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非上市公司
将在中国成立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不包括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应计为“财产转让收入”项下的个人所得税。
6.特殊规定
(1)个人投资非货币资产,这意味着个人转移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个人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收入”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通过互联网购买玩家的虚拟货币并提高出售给他人的价格的个人应就“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