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剩余资产缴纳个人所得税-注销时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提问时间:2020-04-29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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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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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如何交个人所得税,请各位大哥帮忙答复一个

应该征税,因为盈余公积也属于所有者权益,并且是股息的一部分,因此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最好的计算方法是查看公司股东应分配的份额,然后扣除原始投资,多余部分应按20%的税率征税。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剩余固定资产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公告第3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人,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为纳税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4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扣除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总收入,被视为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收入。 ,请参阅。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款所说的总收入,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商品(产品)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劳务收入,项目价格收入,财产租赁收入或传递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5条: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应将所有生产经营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人投资者应当根据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则根据生产经营总收入和合伙人数计算出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前款生产经营收入包括企业本年度分配给投资者的收入和企业保留的收入(利润)。

第16条: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在取消工商注册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解决相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收入视为年生产经营收入,投资者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清算收入,是指企业清算时全部资产或资产在减去以前年度的各种清算费用,损失,负债和保留利润后,超过已支付的部分公允价值的一部分。资本。

根据上述文件,首先,独资企业应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独资企业的清算收入属于生产经营收入,清算收入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税。

注销时有未分配利润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情况与上述示例相同,只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发生了变化)。我想取消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1.处理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尽管您的企业属于个人投资企业,但是需要区分其属于独资(合伙)企业还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两者的处理方式不同。如果

是独资企业或个人合伙企业,则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在取消工商登记之前,应先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税务事项。企业的清算收入视为年生产经营收入,投资者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收入,是指企业清算时所有资产或资产在减去上年各种清算费用,损失,负债和保留利润后的公允价值的一部分,以及超过实收资本。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可以从独资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2.如果不是独资经营或个人合伙经营,即您投资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您所说的清算后收入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规定:企业的全部资产应减少税基,清算成本,相关税费,债务清算损益的余额为清算收入。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来计算清算收入。

同时,对于个人投资者从企业清算中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本质上是个人从公司获得的股利性质的收入),需要按照以下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股利。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税法第2条提及的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7)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获得的收入拥有债权和权益的个人来自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入。

对于小型企业和一般纳税人,上述待遇相同。

请问企业注销时要交所得税吗?清算时的所得税是怎样计算的?

清算期间缴纳的所得税为完整的纳税期间。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加上偿还债务的损益,为清算收入。

纳税人的生产和运营通常会经历开放,开发和取消的阶段。因此,新税法还规定,纳税人的收入分为正常连续经营收入和清算收入。前者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后者按年计算,每月或每季度预付款,年末结算和结算,并且退款更多,补遗更少。这也是税务机关所得税管理的日常工作。后者是由于某种原因取消企业而导致的企业清算。清算完成后,应按照税法的规定申报并支付清算所得。两者均需缴纳公司所得税,但后者属于企业清算期间形成的收入。由于清算期与企业的正常经营期不同,因此没有连续经营的前提。因此,确认清算收入也是正常的。营业收入的确认是不同的。

新税法中所谓的清算收入是指所有可识别资产的可实现价值减去所有清算费用,负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公积金和各种股权基金的余额超过实收资本。

具体而言,企业的所有可识别资产应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应收款,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企业进入清算期时,所有可辨认资产必须以可变现价值计量。企业的清算费用,是指企业在清算期间支付的生活费,物业管理费,销售发行费,资产评估费和诉讼费。此处的损失,应根据企业终止清算的形式计算并确认企业负债的金额。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因债权人无法偿还的债务转换为收入,并应将清算收入增加为债务减免。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公积金和各种权益性基金,应当在审查后根据账户余额予以确认。

清算收入由以下公式表示:

清算收入=所有可识别资产的可实现价值-各种清算费用-各种负债-累计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应急基金-各种股本-实收资本

所有可识别资产的可实现价值=库存的可实现价值+非库存资产的可实现价值+清算资产的库存收益

债务=未付的雇员工资,劳动保险费等。+欠款+新增加的债务+未偿债务-由于债权人无法偿还的债务

企业应按照税法的规定,以清算期为纳税年度,并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请所得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