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所得税征管-最新个人所得税征管法

提问时间:2020-04-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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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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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增强代扣代缴方式。税收法》和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以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是本办法的专门制定。

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颁布,将于2011年9月1日生效。《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收和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条例》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税收构成了当期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法律依据。

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一月1,2019生效。

2014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南地税发[2006]8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Nandi Shuifa [2006] 84号

县,市区(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以及这些局中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和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检查征收的规定(国税发〔2002〕23号),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合伙企业批准个人所得税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的通知》(南地水发〔2004〕3号)。结合我们城市的实际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本市范围内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的,其投资律师(以下简称投资者)为纳税人,其营业收入具有可比性给“个人”“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税项目,适用个人所得税。

2.符合税收审计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应遵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投资者”第91号法令》规定,应通过审核帐目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无法审计和征收的律师事务所征收个人所得税。

(1)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律师事务所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新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获得税务登记证)。市区(开发区)地税局批准并报市地税局备案。律师事务所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25%的税率核实后,按照适用的税率,按照投资者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并于年底结算。

1.只有总收入可以被准确地计算,或者总收入可以被验证,但是成本和支出不能被准确地计算;

2.只能准确地计算成本费用,或者可以验证成本费用,但不能准确地说明总收入;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为:

应税收入=总收入×25%

或应税收入=费用支出÷(1-25%)×25%

申请时应填写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验证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申请表(请参阅附件)。

(2)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律师事务所投资者的应纳税额。

1.拒绝提供纳税信息;

2.如果发生纳税义务,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下令在期限内进行申报,但在截止日期后仍未申报;

3.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建立但不应建立的帐户;

4.无法准确地说明总收入或成本费用,也无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纳税信息;

5.申报的征税基础显然很低,没有理由。

4.原则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原则上应固定为一年,无特殊情况,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采用税收计算方法。改变了。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和征税的,经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情况核实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批准的征税方法征税。

五,投资者应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缴未缴,未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00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