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一)综合所得,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附税率表); (2)营业收入,100%5%到35%的累进税率(附税率表); (3)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100%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