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些宽松的政策环境使一些公司成为避税的“天堂”,并且在许多国家中它也成为所谓的“离岸”概念。它的真正含义应该是“海外”。从法律的角度
避税天堂是那些吸引外资并繁荣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并允许外国人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获得收入或拥有财产的避税天堂不对其征收直接税,不实行低直接税率或不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伦敦新闻:在伦敦举行的G20峰会同意对拒绝合作的“避税天堂”实施制裁之后,经合组织随后宣布了拒绝遵守国际标准的“避税天堂”黑名单,还有应兑现但未实际兑现的承诺的灰色清单。
据法新社报道,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菲律宾和乌拉圭被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经合组织批评这些国家“不承诺遵守有关税收信息交换的国际标准”。
非合作的“避税天堂”被指控帮助海外投资者节省了数亿美元,使这些海外投资者的内政部门无法追查。
据报道,除黑名单外,经合组织还提出了其他38个地区或国家的“灰色名单”。此列表中的国家/地区包括卢森堡,瑞士,奥地利,比利时,新加坡,智利等。报告说,这些国家已同意提高透明度,但尚未签署所有必要的国际协议。
此外,经合组织将40个国家或地区添加到了“白名单”中,其中包括英国,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和美国,这意味着这些国家实际上已经执行了商定的税收标准通过国际交流。。
据英国《卫报》援引香港《明报》的说法,它最初被列为“避税天堂”
所谓的“避税天堂”是指吸引外资并繁荣国家或地区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并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的避税天堂,获得收入拥有财产但不对其施加直接税,不实施低直接税率或实施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避税天堂主要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小国,甚至是小岛或“飞地”。他们的自然资源稀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但是由于它具有某些“优势”,因此吸引了许多外国公司在此注册。除列支敦士登外,安道尔和摩纳哥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都是避税天堂。
最典型的避税天堂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该岛面积仅为153平方公里,但吸引了约40万家公司聚集在此,因为岛国政府于1984年通过的《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公司在当地设立``离岸公司"",并且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和配套的金融服务。
正是这些避税天堂拥有宽松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金融服务,使其成为某些避税公司的“天堂”,同时也成为许多避税的主要对象国家和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