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利润情况缴纳所得税,提取公积金,最后转为未分配利润。
根据《关于填写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报告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实际利润=当年利润总额-以前未发现的损失,未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本期的“利润”总额为9万元。一季度为31万元。已经声明了上一个期间,因此不需要填写累计金额。表格将自动填写40万元。如果上年没有亏损,本期所得税费用为9万元。
如果上一年亏损50万元,则报告的第一季度应弥补上一年的亏损50万元。缴纳季度所得税,第二季度继续补缴,本期实际利润为10万元,无需缴纳所得税;
如果上年度亏损20万元,则应赔偿第一季度的上一年度亏损20万元,上一年度的亏损20万元。填写。本期实际利润为9万元,所得税以9万元为基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