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则该单位可能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该单位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人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
1.无需任何理由。
依据:
法律条文没有解释工人终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也没有解释原因。
2.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工人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该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工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3.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工人根据本法第38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建议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已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除雇主维持或改善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工人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根据第44条规定,定期劳动合同的终止第1段;
(6)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和第五款的规定终止;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劳动者单方面废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根据第三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无需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有很多方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有的单位单方面违反法律解除劳动合同,有的职工辞职严重违反纪律。
终止劳动合同的协议只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之一。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工人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没有依法为工人支付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5)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进行危险操作以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则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不需要劳动合同提前通知雇主。
第三十九条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用条件;
(2)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3)严重疏忽职守,渎职和欺诈行为,对雇主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与其他雇主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这严重影响了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由雇主提议时,雇主不予纠正;
(5)劳动合同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2)用人单位建议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本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除非雇主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的条件以续签劳动合同,而工人不同意续签的情况除外合同终止;
第47条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单位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每年支付月薪。超过六个月且少于一年的,应当计算为一年;少于六个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区级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则经济补偿标准为付给他的款项应为雇员月薪的三倍付款金额,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文提到的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