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避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公司避税裁员时赔多少

提问时间:2020-04-22 19:51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2 19:51
最佳答案

公司裁员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能拿多少

用人单位无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在其他情况下,补偿或补偿的方法会根据终止原因而有所不同。

1.如果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则经济补偿金将按照每年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工人。超过六个月且少于一年的,应当计算为一年;少于六个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是根据应付工资计算的。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的法律理由单方面解雇,则必须根据上述标准支付双倍赔偿。

工伤员工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会有哪些赔偿

公司不得撤销劳动合同,除非合同期满或工人提议撤销劳动合同。

补贴是根据残障程度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由雇主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因第7级到第10级工作而被评估为残疾的员工应享受以下待遇:

(1)根据伤残程度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是:七级残疾是13个月的个人薪水,八级残疾是11个月的个人薪水。第9级残疾是9个月的个人工资,第10级残疾是7个月的个人工资;

(2)如果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或者雇员本人提议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则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次性的医疗伤害补贴,而雇主应支付一次。残疾人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解裁员解除无固定合同如何赔偿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工人根据本法第38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建议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已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除非雇主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的条件以续签劳动合同,且工人不同意续签,定期劳动合同;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47条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年全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的。超过六个月且少于一年的,应当计算为一年;少于六个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或区级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职工的平均月薪,则经济补偿标准为付给他的款项应为雇员月薪的三倍付款金额,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文提到的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

第82条。如果用人单位自雇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且少于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月薪。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职工支付两倍的月薪。 。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可否得到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必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您不支付工资,则可以去劳工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重新签发。

如果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解雇员工,则工人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报告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请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具体的补偿金额与工人的工作年限有关。

除下列情况外,公司与劳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的终止被视为非法行为,需要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用条件;

(2)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3)严重疏忽职守,渎职和欺诈行为,对雇主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与其他雇主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这严重影响了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由雇主提议时,雇主不予纠正;

(5)劳动合同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全年的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且少于一年的,应当计算为一年;少于六个月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人民政府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上一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的,按本标准付给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为用人单位月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执行。履行职责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则应责令用人单位按应支付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向工人支付赔偿:(1)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务费。根据劳动合同或国家法规的规定付给工人的工资; (二)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未支付加班费而安排加班的; (四)依照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