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回股份时,他或她从公司撤回。这是指一种制度,在该制度中,股东在公司存在期间会出于特定原因收回其股份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会员资格。
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公司在过去五年中连续取得利润,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2.公司合并,分割,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章程细则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旨在修改章程以使公司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