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现在使用年度结算预算预付款和年末结算结算计算方法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因此,这种计算方法不再适用于将收入分配给某些月份。
好吧,它需要从6个特殊的补充中扣除以进行计算。
要计划。
例如,如何减少或免除您孩子的教育支出?谁来演绎?
然后,由年长者和您的兄弟姐妹决定谁来纳税,谁来扣除。
1.纳税人可以尽可能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2.推迟或预支每个月的工资收入;
3.可以在允许的税收减免之前尽可能安排工资;
4.改善员工福利并减少名义收入:例如,通过非货币支付方式为员工提供伙食,员工宿舍,班车和其他福利,以增加员工的公共福利支出;
5.公积金是根据工资基数支付的;
6.合理的年终奖金避税方法:纳税人获得的季度和年度奖金可以分配到数月,作为月薪收入分配以计算税金;
7.发票报销:(包括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和所发生的伙食费)实际,合法和有效的发票应根据实际支出报销;
8.将捐款用于减税和避税;
9.选择资产分散的理财产品来避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减企业工资和职工薪酬问题的通知
郭水寒[2009] 3号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为了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我们特此通知以下有关扣除公司工资和员工福利:
1.关于合理的工资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税务机关合理确定工资待遇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企业制定了更加规范的员工工资制度;
(2)企业制定的工资和工资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的工资,工资是相对固定的,工资,工资的调整有序进行;
(4)企业已履行了对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5)关于工资的安排不是为了减少或逃税。
第二,关于工资总额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和四十二条所述的“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根据本通知第一条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的工资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超出部分不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予扣除。
3.关于扣除员工福利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雇员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执行单独社会职能的企业,其福利部门需要承担设备,设施和人员成本,包括员工食堂,员工洗手间,美发室,医疗室,托儿所,疗养院部门设备,设施和维护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人工费用等。
(2)为员工的医疗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提供的各种补贴和非金钱利益,包括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医疗费用以及医疗费用。未实施医疗统筹的员工的支出。1.医疗补助,取暖补助,防暑降温补助,职工艰苦补助,救助补助,职工食堂经费补助,职工交通补助等。
(3)根据其他规定产生的其他员工福利支出,包括丧葬补贴,退休金,安置费,家庭探望旅行费用等。
第四,关于员工福利费的核算
企业产生的员工福利费用应单独设置,以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没有独立账簿进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逾期未纠正的,税务机关可以合理核算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五。此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直以来,由于其复杂的结构和繁琐的内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则和方法已成为许多公司不敢涉足设定员工薪酬的禁区。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钱已付给员工,而纳税是员工的业务。尽管这种方法省去了很多麻烦,但它破坏了公司支付的实际工资和雇员的实际收入,并且不可能充分利用工资计划来鼓舞士气并取得令人兴奋的预期结果。本期将解释“工资薪金”税收筹划的思路和方法。
1.“了解税法”是税收筹划的前提
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就像是同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实现“可控制的风险”的基础是规划计划不是非法的。这要求税务筹划者熟悉中国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适用规则。例如,有人提出将工资支付转换为各种实物福利,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基本依据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福利费,养老金和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述的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代扣的福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以工会资金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进一步根据《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是指纳税人或其家人因某些事件或原因造成的某些困难或困难。,受雇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从福利金或被扣留的工会资金中支付生活困难的临时补贴。并明确指出,包括“(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从福利费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ii)福利费和工会资金的支付对本单位职工的所有补贴和补贴,包括“(3)购买非临时性生活困难,例如为个人购买车辆,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纳税人的“工资收入”征收的。
实际上,只要您对税法有足够的了解和理解,就可以在不考虑特定条款的情况下判断该计划中的问题。实际上,虽然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但它也常常具有相应的“反避税”考虑。如果可以通过发行各种“实物补贴”来实现合法的税款节省,那么工资和薪水就可以很容易地通过“转换”来转换。“为达到避税目的,税法不太可能这样做。
2.六个减税和不违法的“计划”
非法规划不仅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还可能违反“逃税”,“逃税”,“增值税虚假发票”等法律责任。违反税法和相关的行政,刑法法规。对于“薪资和薪资”的税收筹划,中国税收重点关注以下六种方式:
(1)按比例分配“工资和薪金”和“年终奖金”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原则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收入超过一定水平时,应按较高税率征税。因此,异常高的每月“薪水”或“年终奖金”将导致更高的税率(最高为45%)的应用,因此有必要合理分配两者的比例。从实际情况看,一般“薪水”而“年终奖金”在1:1的情况下,可以实现整体税收负担最小化。
(2)避开关键点
(3)利用“免税”优惠政策
通常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指导某些行为。尽管前面已经描述了免除“福利费”的范围是有限的,但这仍然是税收筹划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