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批准的坏账准备金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可以在税前扣除。
今年要积累坏账准备金并减少利润是不合理的,因为财务中提供坏账准备金的比例最大。超出部分,当年末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超过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坏账准备金的比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税前坏账准备金的5‰。
增加应收账款的存续期并计提坏账准备可以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但最终不能使企业缴纳较少的税款
根据税法的规定,坏账准备不得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因此,在计算预付款项时,应根据会计利润计算暂时少付的税额。
坏账准备金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目中(请参阅是否以报告格式单独列出“坏账准备”项目;如果未列出,则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为直接计提坏账准备后的余额
此外,损益表还显示了当期(通常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的坏帐准备金
没有更多的应计费用,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扣除
坏帐准备金不能在税前扣除,结算时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仅批准可在税前扣除的实际坏账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7)款所指的未批准准备金支出是指违反国务院财税主管机关规定的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的准备费用。
提醒:新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将无法再扣减根据税前会计制度提取的所有准备金,而只能扣减企业财税部门指定的资产扣减额。国务院可以在税前扣除。价值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等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