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需要为股息收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外,其他两种类型的收入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对个人股票期权(未公开交易)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首先,行使权力时不征税;
其次,雇员行使权利时,应根据行权价格与公平市场价格(购买日的收盘价)之间的差额,对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行权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则将转移净收入,并根据工资支付税款。
第三,行使股票后,再次转让股票,获得差额,并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的从业人员,应从财产转让收入中征税)
第四,由于股份的所有权,参与了税后利润的分配,因此对“来自利息,股利和股利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结合分红政策)
2.员工接受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的税收待遇
(1)雇员获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作为获得雇员授权当月的“工资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通过折扣购买获得了股票期权,则可以从折扣购买股票时支付的实际价格之后的余额中减去授权日期的股票期权的市场价格,作为授权日期当月的工资。
(2)雇员获得公开可交易的股票期权后,通过转让股票期权获得的收入被征税为“财产转让收入”。
(3)雇员获得上述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在实际行使权利时将不再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部国家个人所得税法有规定。股票期权对工资收入征税。具体规则如下
“通知(财税[2005] 35号)明确规定了首次对股票期权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确认了股票期权收益的性质。具体的税收规定包括: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通常不将其作为应税收入征税。员工行使权利时,应遵守适用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规定
计算并支付个人所得税。在行使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的雇员应从转让的净收入中征税。雇员在重新转让行权股票时获得的差额高于购买日的公允市场价格,应按照适用的“财产转让所得”免税规定征税。参股企业职工参加税后利润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按照“利息,股利和股利收入”的适用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员工将来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规定的特定价格通常是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折扣或合同价格。根据规定,实施期权计划的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以股票期权形式获得工资和薪金且没有扣缴义务人的雇员应自行申报。
对于股票期权,在分支机构行使,行使和运动后转移之前共有三个转移阶段。
运动前的转移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在行权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则从股票期权转让中获得的净收入将被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张三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员工。 2008年1月1日,公司以1元/股的价格授予他5000份股票期权。同意于2009年1月1日行使。由于资金短缺,张三于2008年11月转让了5000股,获得了8000元的净收入。
张三的转移收入应在执行之前征税= 8000 * 20%—375。
B练习行使
时,从企业获得的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格(授权价格)与购买日期的公允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指同一天股票的收盘价,下面)是由于从绩效和与就业有关的绩效所得和与就业有关的收入,应按照“工资收入”的适用规定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税金额=(以认股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税收入/指定的月数×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指定的月数
以股票期权形式出现的工资薪金应税收入=(行使股票的每股市场价格-雇员为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授权价格)×股票数量
[示例问题? [计算题]中国公民王某是A上市公司的高级雇员,于2009年调任至A公司。2010年12月31日,他以每股2元的价格被授予100,000份股票期权。2012年8月31日,王先生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了100,000股A公司的股票,当天的市价为每股10元。2012年9月10日,王某以每股11元的价格出售了全部100,000股股票(王某目前的月薪已超出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王的个人应交所得税。
[答案]在2009年12月31日授予股票期权时,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2012年8月31日,王先生在行使以下权利时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个人锻炼后,通过重新转让国内上市公司的股份所获得的收入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运动后的碳转移
行权股份与购买日获得的公平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是从证券(例如,证券的二级市场上的股票)的转让中获得的差额。计算适用于“收入”的免税规定,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行使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份的个人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税法计算缴纳税款,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