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由于其复杂的结构和繁琐的内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则和方法已成为许多公司不敢涉足设定员工薪酬的禁区。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钱已付给员工,而纳税是员工的业务。尽管这种方法省去了很多麻烦,但它破坏了公司支付的实际工资和雇员的实际收入,并且不可能充分利用工资计划来鼓舞士气并取得令人兴奋的预期结果。本期将解释“工资薪金”税收筹划的思路和方法。
1.“了解税法”是税收筹划的前提
税收筹划和风险控制就像是同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实现“可控制的风险”的基础是规划计划不是非法的。这要求税务筹划者熟悉中国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适用规则。例如,有人提出将工资支付转换为各种实物福利,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基本依据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福利费,养老金和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述的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代扣的福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以工会资金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进一步根据《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是指纳税人或其家人因某些事件或原因造成的某些困难或困难。,受雇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从福利金或被扣留的工会资金中支付生活困难的临时补贴。并明确指出,包括“(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从福利费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ii)福利费和工会资金的支付对本单位职工的所有补贴和补贴,包括“(3)购买非临时性生活困难,例如为个人购买车辆,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个人所得税是根据纳税人的“工资收入”征收的。
实际上,只要您对税法有足够的了解和理解,就可以在不考虑特定条款的情况下判断该计划中的问题。实际上,虽然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但它也常常具有相应的“反避税”考虑。如果可以通过发行各种“实物补贴”来实现合法的税款节省,那么工资和薪水就可以很容易地通过“转换”来转换。“为达到避税目的,税法不太可能这样做。
2.六个减税和不违法的“计划”
非法规划不仅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还可能违反“逃税”,“逃税”,“增值税虚假发票”等法律责任。违反税法和相关的行政,刑法法规。对于“薪资和薪资”的税收筹划,中国税收重点关注以下六种方式:
(1)按比例分配“工资和薪金”和“年终奖金”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原则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收入超过一定水平时,应按较高税率征税。因此,异常高的每月“薪水”或“年终奖金”将导致更高的税率(最高为45%)的应用,因此有必要合理分配两者的比例。从实际情况看,一般“薪水”而“年终奖金”在1:1的情况下,可以实现整体税收负担最小化。
(2)避开关键点
(3)利用“免税”优惠政策
通常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指导某些行为。尽管前面已经描述了免除“福利费”的范围是有限的,但这仍然是税收筹划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