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免税的20种商品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视频播放器,音响设备,空调,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和外围设备,电话,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柜台,打字机和文字处理器,家具,灯具和餐食。
进口关税税率已从最初的最惠国税率20%降至5%大幅降低了75%;进口酱油的关税从28%降低到15%。篮球,足球,排球和跑步机关税已从12%降至6%,关税也降低了约50%。
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6月1日起,中国将降低某些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例如服装,鞋,靴子,护肤产品和尿布。50%。在此调整中,西服,毛皮服装等的进口关税将从14-23%降低至7-10%,赃物,运动鞋等的进口关税将从22-24%降低至12 %,以及尿布的进口关税护肤产品的进口关税从7.5%降至2%,从5%降至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