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从国外获得的20种产品的价值如何,海关均应对所有合理数量的税款征税,以供自用或通过邮政渠道入境:
的20类物品包括:电视,摄像机,录像机,视频播放器,音频设备,空调,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和电话(包括便携式便携式设备)电话(即手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和文字处理器,家具,灯具和餐食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psp和ps等电子产品也包含在征税范围内)
除上述应税物品外,海关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邮件免征。
手机应按照邮政税价单上所含发票的20%征税。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的购货发票,则按邮政税分类为500元。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手机需要缴税。如果少于20张视频游戏光盘且它们不是同一类型,则将被豁免(对于合理数量的自用,每个邮局的实施标准都不同,但是可能是这种情况)附近),书籍免税(除非有大量相同的书籍,并且在中国市场有公开发行,但几乎没有书籍要征税)
如果自带,这是最合理的税收方式,否则只能靠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