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批发零售环节税率

提问时间:2020-03-0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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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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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延续免征政策

中国新闻社,6月11日。根据财政部网站的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推广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对于这七种出版物,将对出版物链接应用100%的增值税政策,然后将其退还;两种类型的出版物均适用增值税返还50%的政策。

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实施以下增值税政策:

在发布过程中为以下出版物实施100%增值税退税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级民主党派的机构报纸和期刊,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的报纸和期刊,新华社科协残疾人联合会该机构的报刊,以及军事部门的报刊。

上述组织不包括其部门。政府报纸和期刊的增值税退税范围在一份报纸和一个单位的期刊范围之内。

2.为儿童出版的报纸和期刊,为中小学生出版的教科书。

3.面向老年人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语言的出版物。

5.盲文书籍和盲文期刊。

6.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和新疆五个自治区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本通知附件1中所列的书籍,报纸和期刊。

在发布过程中为以下出版物实施50%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1.所有类型的书籍,期刊,视听产品和电子出版物,但要求在首次还款之前先执行100%增值税(VAT)的出版物除外。

2.本通知附件2中包含的报纸。

为以下印刷和生产企业实施100%增值税退税政策:

1.印刷或制作少数民族语言出版物。

2.本公告附件3所列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通知还提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批发和零售图书的增值税免征税。

由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科学协会开展的科普活动门票收入和科普活动门票收入免征价值-加税。

国内四大水果批发市场变革盘点,农批市场仍是产业链重要环节之一

2017年,“新零售”和“直接开采的直接生产”等概念层出不穷,一些声音提出质疑:水果批发市场能生存多长时间?但是目前,水果批发市场仍然是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全国许多地方的水果批发市场也时有发生变化,并在2017年实现业务扩张。以下是2017年四个国内水果批发市场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

著名的在线战斗

-广州江南水果批发市场

2017年,江南市场迎来成立23周年。董事长叶灿江在周年庆典上说,江南市场现已成为全国乃至东南亚最大的果蔬集散地,并赢得了许多殊荣。

作为国内果蔬市场和进口水果来源的基准,2017年,江南市场启动了其在线业务,以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叶灿江董事长认为,许多新鲜食品电子商务公司的失败是因为他们过于重视电子商务而忽视了“新鲜食品”,即最快的时间从农民向消费者转移,减少中间流通链接。2017年8月,江南市场推出了专注于B2B的江南新鲜应用程序,并依靠主要资源来消除中间环节并促进中国农产品的品牌推广。江南贤品承诺降低自己的毛利,只是为了使两端(供应商,采购商)更有利可图。

扩展更多地方以建立新市场

-嘉兴水果批发市场

嘉兴水果市场成立于1992年,主要交易范围覆盖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山东,上海等省。据介绍,嘉兴市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尽管毗邻上海,但价格却比上海低得多,这有利于水果流通业的发展。此外,位于长江三角洲高速公路网中心的嘉兴市,对于华东地区的购房者来说更为方便。作为长三角地区最大的水果配送中心市场,2017年嘉兴水果市场交易目标为230亿元。

2017年,嘉兴水果市场计划有两个“飞地”市场。首先,由嘉兴水果市场领导的嘉兴海光兴市场动工仪式于2017年4月举行。建设期预计为一年。项目建成投产后,有望成为华东地区重要的进口水果集散地之一。第二个是始建于2016年11月的临沂嘉兴水果市场将于2018年1月开业。依托中国主要的水果产区山东,它必将扩大嘉兴水果市场的辐射范围。

利用地理优势和升级服务理念

-上海汇站果蔬市场

2017年,博览会的果蔬市场将继续秉承“服务”的理念,已升级为“创建服务平台并促进客户发展”,并于11月宣布与上海龙武果品有限公司合作。上海汇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公司将在原产地供应链,国际货物运输,进口清关,动植物检疫-食品许可证,检验和检疫以及海关政策的实施方面聚集经验丰富的人员,并提供从交货到交货,集装箱更换的服务以及外汇付款等。一系列服务为一体。

上海港口在进口水果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进口规模继续扩大。预计2017年进口量将超过100万吨。汇展国际的成立,恰好是汇展果蔬市场依靠其地缘优势而努力上游的结果。这项工作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在2017年12月底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汇展的水果和蔬菜市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国海先生被授予“全国农业模范工作者”称号,为中国果蔬市场增添了光彩。

积极转型和升级产业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作为首都“菜篮子”,“果盘”和蔬菜市场的晴雨表,2017年,旧北京新发地市场通过了“内部推广和外部扩展”计划,以升级老式农民的生活水平。市场基于交易中心和展览中心的新农产品市场。预计到2018年春季,新发地市场的露天交易将完全消失,商户将全部进入交易大厅并使用机械化管理。升级后,新发地市场的营业面积将是原来的1.5倍。

@各位消费者,消费税征收未来将移至批发零售环节,你买的“烟酒油车”会涨价吗?

记者:张中银记者:陈旭

本月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实施大规模减税减税后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改革的促进方案》(以下简称《促进方案》) ,明确提出稳步划定地点:“首先对高端手表,贵重珠宝和珠宝等成熟物品进行改革。

这种有关消费税的政策趋势立即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就在上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在第三季度财政收支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正在与有关部门一起起草消费税法,以实施消费税法。税收法律原则。

收款流程的变更会影响消费者价格吗?在这方面,不同方面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从产品开始,通过流通环节,最后到零售环节,销售价格将逐渐上涨。如果税率和税金计算方法保持不变,则将收集链接移回可能会增加消费税。

但是,也有人认为市场的议价能力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该行业是否增加新的消费税和税收负担将取决于制造商,分销商和消费者的议价能力。

哪些消费品需要缴纳GST?中国的消费税有多少?

消费税的征收将从生产中退回

消费税是对特殊消费品征收的税。其目的是抑制此类商品的消费并增加财政收入。从目前的十五项消费税项目来看,被征收税款的商品主要是影响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资源以及高污染,高能耗的商品。

也许许多消费者不太确定如何征收消费税。在现阶段,中国的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的,首先由制造商支付,然后通过流通环节转嫁给消费者。

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杨莫如向记者解释,消费税属于流转税。转让税的类别具有可以转让的特征。当税收负担发生变化时,转移程度取决于供需双方之间的弹性对比。如果产品供不应求,那么当增加新的税收负担时,上游制造商向下游传递产品和消费者的程度就更完整了。

根据税率表,存在三种消费税类型:从价,特定金额以及从价和特定金额。

以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为例,主要根据销量,应纳税额为销量×固定税率;乘用车,高档手表,实木地板等消费品按价格征收,应税金额为销售额×比例税率。

消费税改革是否会影响商品价格

根据“促销计划”,在生产(进口)链接中收集的一些当前消费税项目将逐渐移至批发或零售链接以进行收集。这对制造公司有什么影响?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宏向记者解释说,改革后,某些产品将不再在生产环节中缴纳消费税,这将有助于减少制造商的资本占用。此外,制造商的出厂价格不再包含消费税,并且出厂价格可能会降低。

中金公司的研究报告认为,由于直接税负的减轻,制造商将在短期内受益;但是,码头消费税的提高也将抑制最终的商品消费和销售。

消费者更关心价格。《促销计划》建议对高端手表,贵重珠宝和珠宝等成熟物品实施改革,然后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物品实施改革试验。那么这些商品的价格会改变吗?税收负担将如何变化?

李旭宏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考虑到三种类型的消费税征收方法,按数量征收的产品与价格无关。所缴税额由数量决定。此类产品的价格和税收负担不大将因收集过程中的变化而变化。

对于按价格计价的产品,总价必须是较低的出厂价,略高的批发价和较高的零售价,因此在收集之后,它转移到了批发或零售环节。现在,以零售价格为基础,作为税收计算的基础,这可能会导致消费税金额增加。

但李旭宏向记者强调,市场的议价能力是影响价格的重要因素,某些商品的税收负担是否会增加,将取决于制造商,分销商和消费者的议价能力。 。

李旭宏给记者举了个酒的例子。高端白酒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需求价格弹性小,制造商的议价能力强。它可以轻松地将税收成本转移给消费者,从而导致最终销售价格可能会上涨;而中,低档白酒更容易替代,制造商的议价能力也很弱。为了维持现有的市场份额,可能会将其部分利润转移给经销商和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最终销售价格几乎没有变化。

但是,上述研究报告认为,从产品开始,通过流通环节,最后到零售环节,销售价格将逐渐上涨。如果税率和税率计算方法保持不变,则收款链接将向后移动,这将增加消费税。

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这项改革将对地方财政收入产生什么影响?

《促进计划》指出,改革和调整的现有部分将由基地批准,中央政府将从地方一级迁出。

李旭宏告诉记者,消费税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现有财政资源的稳定。最近,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已得到深入实施。地方政府在大大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的​​同时,税收收入增长缓慢。改革将使消费税收入的增量部分去中心化,地方部分仍将移交给中央政府,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一位金融专家告诉记者,逐步界定消费税征收环节将促进地方政府促进投资的热情,并创造有利的消费环境。

每日经济新闻

说清楚:农产品免税、模式、税率/征收率及抵扣

部分参考云南税务信息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由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动物的种植,收获,养育和捕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知》出售的。印刷发行税”字[1995] 52号)农产品自产。

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1.植物

植物包括人工和自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主要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食物

谷物是各种主食植物果实的总称。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和其他杂粮(例如大麦,燕麦等),以及通过碾磨,脱壳和其他工艺加工的谷物(例如面粉,大米,棒子面,炉渣等)。

诸如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食皮,米粉等的食品复制品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以谷物为原料加工的各种熟食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2)蔬菜

蔬菜是药草和木本植物的统称,可用作副食品。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品的木本植物。

经过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加工的蔬菜,例如腌制蔬菜,咸菜,咸菜和咸菜,也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罐头蔬菜(罐头食品是指包装在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中并用排气管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适用于此商品,无需缴税。

(3)烟草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和经过简单加工的烟叶。该货物的税收范围包括晒干烟叶,空烤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太阳烤烟叶。指使用太阳能在露天晒干的烟叶。

②风干烟叶。指在干燥室中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指由烟农直接治愈的烟叶。不包括来自专业再烘烤工厂的再烘烤烟叶。

(4)茶

茶是指从茶树中采摘的新鲜叶子和嫩芽(即茶绿色),以及最初通过吹干,捏合,发酵和干燥等过程生产的茶。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红茶(例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红茶等)。

精制茶,边界茶以及与各种药物混合的茶和茶饮料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中。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食用的水果,例如水果,干果(例如荔枝干,龙眼干,葡萄干等),干果,坚果和甜瓜(例如瓜,西瓜,哈密瓜等)。 ),以及胡椒,胡椒,大料,咖啡豆等

通过冷冻,冷藏,包装和其他过程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坚果和碾碎的园艺植物(例如胡椒粉,胡椒粉等)不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传统中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由上述药用植物制成的中药饮片也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中成药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7)石油厂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于提取油料的各种植物(例如油菜籽(包括芥菜),花生,大豆,向日葵种子)的主要产品,例如根,茎,叶,果实,花朵或胚芽,和蓖麻子,芝麻,亚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从中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厂也受此商品的税收管辖。

(8)纤维厂

纤维植物是指使用纤维作为纺织品,造纸或绳索的原料的植物,例如棉(包括籽棉,皮棉和棉),麻,黄麻,洋麻,麻,麻,亚麻,罗布麻,大麻大麻,剑麻等

棉短绒和大麻纤维经脱胶,干燥(洗涤)的大麻也包括在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9)糖厂

糖厂是指主要用于制造糖的各种植物,例如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林业产品是指树木,灌木和竹子植物,以及天然树脂和天然橡胶。林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①日志。它是指将砍伐的树木从其芽,梢或皮上去除后锯成一定长度的树木,灌木和木节。

锯材不受此商品的税。

②原始的竹子。它是指将竹枝切掉的枝,枝或叶,并将其锯成一定长度的竹子。

③天然树脂。指木本植物的分泌物,包括生漆,树脂和树胶,例如松节油,桃胶,樱桃胶,阿拉伯树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橡胶)。

④其他林业产品。它是指除以上所列林业产品外的其他各种林业产品,例如笋,干笋,棕榈竹,棕榈服装,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

盐水中的笋也包括在此商品的应税范围内。

竹笋罐头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中。

(11)其他植物

除以上所列植物外,其他植物还指所有种类的人工生长和野生植物,例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小麦秸秆,豆类,马铃薯,藻类等。 。

干花,干草,土豆干,藻类干植物,农产品废料等也都属于该商品的税收范围。

2.动物

动物包括农场和自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主要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水产品

水产品是指人工饲养和捕获的鱼,虾,螃蟹,螃蟹,shell,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和海洋哺乳动物。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鱼,虾,蟹,t,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哺乳动物,鱼苗(蛋),虾苗,蟹苗,贝类苗(幼苗)和经济保存和包装的水产品,例如冷冻,冷藏和腌制。

鱼,虾,蟹,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如鱼干,虾干,虾干,扇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和珍珠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煮熟的水产品和各种水产品的罐头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2)家畜产品

牲畜产品是指通过繁殖饲养,获取和捕获的各种牲畜和家禽。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①野兽,家禽和爬行动物,例如牛,马,猪,绵羊,鸡,鸭等。

②兽类,家禽和爬行动物的肉类产品,包括完整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咸肉,内脏,头,尾,蹄和其他组织。

各种野兽,家禽和爬行动物的肉类生产品,例如培根,腌制肉,培根等,也属于该商品的税收范围。

各种罐头肉和熟肉产品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③鸡蛋产品是指各种家禽和爬行动物的鸡蛋,包括新鲜鸡蛋和冷藏鸡蛋。

加工过的咸蛋,松鸡蛋,咸蛋等也属于此商品的征税范围。

罐头鸡蛋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收中。

④鲜牛奶是指各种哺乳动物的牛奶,以及通过诸如纯化和灭菌等加工步骤生产的牛奶。

用新鲜牛奶加工过的各种乳制品,例如酸奶,奶酪,奶油等,均无需征税。

(3)动物皮

动物皮是指从各种动物(兽,鸟和爬行动物)直接鞣制而成的生皮和兽皮。

将生皮和薄片用清水,盐水或防腐化学物质浸泡,剃刮,剃毛,脱毛,干燥或熏蒸而不晒黑,也应征税。

(4)动物毛绒

动物绒毛是指尚未洗过的各种动物的头发,羽绒和羽毛。

水洗羊毛和羊绒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昆虫的其他组织。

①茧。包括新鲜和干燥的茧,以及蚕p。

②天然蜂蜜。它是指收集的原始天然蜂蜜,新鲜蜂王浆等。

③动物树脂,例如虫胶。

④其他动物组织,例如动物骨骼,贝壳,动物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子等。

2.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生产加工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外包农产品(蔬菜和一些活的肉和蛋制品除外)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和加工后出售的外包农产品仍被包括在“农产品”“,”所列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种子和幼苗分配免征增值税

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和幼苗免征增值税。

IV。蔬菜流通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用作副食的草药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指财税[2011] 137号附件中蔬菜的主要品种。目录“实施”,包括块根蔬菜,地瓜,洋葱和大蒜,卷心菜,芥末,卷心菜,叶类蔬菜,瓜类,茄类水果,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和杂类蔬菜,食用菌, 豆芽。

通过选择,清洁,切割,干燥,包装,脱水,冷藏和冷冻过程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罐头蔬菜不包括在免税蔬菜范围内。蔬菜罐头是指通过对蔬菜进行加工,罐装,密封,灭菌或无菌包装制成的食品。

五,某些生肉和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0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一些鲜肉和蛋制品的流通均免征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的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绵羊,鸡,鸭,鹅及其全部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头,蹄,翼和爪。

免增值税的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和鹅蛋,包括新鲜鸡蛋,冷藏鸡蛋以及与蛋壳分开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专业农民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政策

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农民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农民合作社被视为免征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的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会成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杀虫剂和农用机械不享受增值税。

VII。 “公司+农民”业务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民”业务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已与农民签订了提供牲畜养殖,饲料,兽药的合同和疫苗(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民将牲畜和家禽的幼苗喂入成品中,然后将其交付给公司进行回收。该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商业模式下,收集和转售牲畜和家禽的纳税人是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

VIII。种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以以下生产和经营模式生产和销售种子的种子生产企业为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根据《农业生产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增值税征收。

1.种子生产企业使用自己的土地或租赁土地雇用农民或工人进行种子育种,然后经过深加工(例如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出售种子。

2.种子生产企业向父母提供亲本种子,以委托农民进行育种并从农民那里恢复过来,然后经过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等深加工,出售种子。

IX。粮食购销免征增值税

1.自1999年8月1日起,以下谷物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

(1)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谷物企业因经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军粮:是指按照价格计算的军品供应价格提供给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军粮票和军粮供应证; ②relief灾食品: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根据the灾食品优惠券(凭证),按规定销售价格提供给需要relief灾的灾民的食品;政府根据口粮配给口粮票(证书),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水库移民提供了谷物供应。

2.对于由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和草场补贴的粮食,凡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粮食,均免征增值税。

十,动物胚胎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人工合成的牛胚胎属于《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 52号)第2条第(5)款中规定的动物“其他动物组织”,人工合成的牛胚胎该过程属于农业生产,应由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人造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十一项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

2017年7月1日之前: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0%

2019年4月1日以后:适用增值税率为9%

征费:3%

12.农产品减免率

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将适用的农产品税率从13%降低至9%。每次降低税率,农产品的扣除率也作相应调整。与以前一样,第39号财税公告也阐明了两个方面:第一,一般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扣除额同时从10%调整为9%。第二是特殊规定。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允许纳税人根据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的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以下是有关10%扣除率的一些解释:

1.关于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

根据规定,抵扣税率的10%限于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收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此外,按照批准的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批准的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的扣除率是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

2.根据10%的扣除额,纳税人需要获得哪些证明?

可以享受三种农产品减免政策的法案类型:

首先,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必须是农业生产者对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的普通发票;

第二步是获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进口证书;

第三,从以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批发和零售阶段销售免税农产品而发行的免税发票,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所发行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都不能用来计算进项税额。 。

3.纳税人何时增加农产品进项税

纳税人应按照农产品减免的一般规定购买农产品,并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在获取农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将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商品,税率为13%,则将增加1%的进项税。例如,当五月份购买一批农产品时,购买时抵扣了9%的进项税;当它在6月收到时,被确定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并在6月额外增加了1%的进项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总局2019年第39号海关公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刷发行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肉,蛋制品分销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有关畜禽销售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 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粮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