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外,所有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付税款=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计划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
使用当前销项税来避免税收
营业税是指纳税人的商品或应税劳务销售,其商品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金额是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销项税从价款中扣除给购买者,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税=销售=税率
使用销项税避免税的关键在于:
首先,避免营业税;
第二,避免税率。一般而言,后者的空间很小,并且更有可能利用销售来避税。在销售方面,存在以下避税计划策略:
(1)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延迟了入境时间,并继续纳税;
(2)与货物一起出售的包装材料应分开处理,并且不汇出销售收入;
(3)出售商品后,加价收入或超价补贴收入,应采取措施不汇出销售收入;
(4)尝试抵消销售过程中的返利,以减少销售收入;
(5)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坐下来获得支持,并减少外汇销售收入;
(六)企业特殊项目或福利设施中使用的商品应视为对外销售,但应采用低价销售和折扣以减少销售
(七)采用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将其视为对外销售;
(8)交换事物;
(9)为雇员谋福利或分发奖励纪念品,以低价出售或私下划分商品;
(十)用于公共关系,将合格的产品减少为有缺陷的产品,以折扣价出售或将其赠予另一方;
(11)纳税人因销售退货或折扣而退还购买者的增值税,应从销售中退还或从当前产生的销售税额中扣除。
使用当前进项税额来避免税收
进项税是指已为购买商品或应税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仅限于增值税抵税额证明中注明的增值税额和所购负税农产品价格中所含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避免策略包括:
(1)以相同的价格购买带有增值税发票的商品;
(2)纳税人购买商品或应税劳务时,不仅要向对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要从卖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3)纳税人委托货物加工时,不仅要从客户那里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要努力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尽可能大;
(4)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将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凭单,并注明增值税;
(5)购买的免税农产品价格中包含的增值税是根据购买发票或税务机关批准的购买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的。扣;
(六)为顺利获得扣减,避税者应特别注意以下情况并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首先,商品,应税劳务或代销货物的购买未能获得并保持减税证明;第二,购买免税农产品没有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购买发票或购买证明;第三,在减免税凭证上购买的货物,应税劳务或托运加工的货物未注明增值税额和其他有关事项,或注税额等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七)购买固定资产时,将部分固定资产附件作为原材料购买,并抵扣进项税;
(8)将从免税品和免税品中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与从应税品中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混合,以获得增值税发票;
(9)使用并发操作减少不可扣除部分的比例。
从避税计划的实际操作角度提出了以上两种策略。从本质上讲,可以归纳为:一是降低销项税;二是降低销项税。第二个是扩大进项税,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纳税额。
(1)税收负担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问题之一是税收负担。关于纳税人的税负,纳税人履行的税负以及相应的经济指标,应合理地承担假定的财务负担。税收负担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社会产品的分布,税收负担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得到合理处理。税收负担通常在一定时期内体现出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它可以分为微观负担,宏观负担,名义税率负担,直接税负担,间接税负担等。从国家宏观角度来看,要满足社会和公共物品的需求并确保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承担合理的税收负担。微观负担用于衡量企业的实际税负,反映一段时间内的税收变化。
(2)增值税征税计划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增值税税收筹划问题。税基的宽度不仅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关键因素,还是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尽管中国目前的增值税征税涵盖了商品销售以及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但不包括运输业,建筑安装业以及与商品相关的其他劳务服务业,例如国外的标准增值税制度。增值税的范围通过单独的营业税支付。但是,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企业不是从事增值税法规的单个项目,而是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兼职或混合经营不同税种或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这为企业合理安排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增值税税收筹划一直制约着中国税收的发展。因此,有必要深思。国家征收的增值税,不仅有利于刺激企业生产,而且有利于增加政府税收。
(3)税务筹划缺乏专业人士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缺乏专业的税收筹划。在中国缺乏税务筹划专业人士非常明显。特别是在企业的实际计划和管理中,税收筹划人员素质不高,技术和综合税收筹划能力有限。这些通常会影响公司税收筹划的发展。近年来,各种高校开始将税收筹划作为必修课,以加强对税收筹划专业人员的培训。但是,据说这些课程的结果并不理想,不能满足公司税收筹划的要求。税务规划专业人员的培训一直是最痛苦的事情。另一方面,缺乏税务筹划专业人士也有需求。限制因素,与人才市场上炙手可热的财务经理,市场经理等职位相比,“税收经理”一词在企业的人才需求中可能很难出现。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税收筹划仍然陌生的是,尚未完全了解聘请计划人才的重要性。
(4)增值税的征税成本
企业在增值税税收筹划中面临的第四个问题是增值税的税收成本。增值税纳税人既要承担增值税负担,又要承担增值税费用。税费税费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支付税法规定的费用。在纳税过程中,增值税成本的性质可以分为临时成本和当期成本的初始投资成本。增值税纳税人的初始投资成本是增值税系统大规模变更的一次性成本。合理设定融资货币和合同结算货币后,仍有可能出现外汇敞口,无法完全规避汇率风险,需要采用合理的结算方式,可以使用部分贸易融资产品。一起。预付款,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和信贷销售可用于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资本外流的时间,从而避免某些汇率风险。此外,目前,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层出不穷,例如出口保理,充实,远期外汇结算和销售,货币掉期等。这些产品的灵活使用可以对冲部分汇率风险,解决增值税的税收成本问题。
(5)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足
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面临的第五个问题是对税收筹划的了解不到位。企业必须合理把握税收筹划的内涵,以减少税收义务为目标。税收筹划是合理的。它不仅可以减少公司的避税行为,而且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并为国家增加税收。但是,中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正确,对税收的理解不正确。税务部门只是盲目地试图修改其法律以填补税收筹划中的漏洞,而且混合税收筹划的案例太多了。就人们而言,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商业活动必须缴税,相反,这是非法的。这恰恰是对税收筹划内涵的误解。纳税人认为避税方法,技巧和案例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如果是这样,它将给社会带来多少负面影响并限制社会进步。因此,有必要加强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为国家税收提供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特惠税,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退税,但不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退税。
税收优惠分为批准税收优惠和备案税收优惠。批准的税收优惠是指应当由税务机关批准的税收优惠项目。备案类别的税收优惠,是指取消批准程序的税收优惠项目,是不需要税务机关批准的税收优惠项目。
纳税人无需提交以下特惠流转税项目:
(1)个体农业生产者出售自产农产品。
(2)每天缴纳增值税且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人。
(3)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商品)的销售属于减免税范围。
(4)罚款部门和单位对货物进行调查和处理后获得的收入免税。
税收优惠待遇:
希望享受税收优惠以进行批准的纳税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该申请将在获得主管当局批准的税务机关(以下称为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实施。除法律,法规和其他税收政策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开始时间,自税务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未按照规定申请或者未按照规定申请但未取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和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纳税人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应将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备案后,应自备案之日起实施。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不要求备案的物品外,其他未按要求备案的物品不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将两个或多个相同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应用于纳税人的同一应税项目,那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税种不能通过累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收优惠来实施减让。
1.批准的税收优惠
申请税收优惠以批准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福利企业
(1)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可的纳税人,应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查和确认意见。
(2)。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3)纳税人为残疾人支付社会保险费
(4)纳税人实际上是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残疾人支付工资证明的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免税和退税)
(1)确认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申请表
(2)省综合资源利用鉴定委员会颁发的综合资源利用企业(项目,产品)认证证书
(3)授权部门发布的测试报告(包括使用“三种废物”的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比例)
3.软件产品
(2)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注册证书
4.特殊教育学校持有的企业
(2)建立学校的相关批准文件或政府批准程序
(3)劳动合同清单
(4)养老保险库存和付款凭证
(5)“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雇员工作安排表,企业雇员工资表,利税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残疾雇员花名册)
5.自行生产和出售的铂金
认可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申请表
6.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识别表》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特征带来的规划空间
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实行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提供税收筹划的可能性。人们普遍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比普通纳税人重。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众所周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减少税收支出来减少现金流出。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暂时无法扩大业务规模的前提下,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过渡,势必增加会计成本。例如,添加会计帐簿,培养或雇用有能力的会计师等。如果小纳税人由于减轻了税负而获得的利益不足以抵消这些费用,他们宁愿保持小纳税人的地位。除了公司会计费用的影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并不总是高于普通纳税人。当企业发放的进项税额较小时,尤其如此。
例如,一家商业批发企业的年增值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其会计制度相对健全。它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并适用17%的增值税率,但允许企业出售从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小,仅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缴纳增值税45.9万元(300 [*] 17%-300 [*] 17%[*] 10%)。如果将企业分为两个批发企业,每个批发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核算单位,则分为两个单位的两个单位的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和140万元,两者均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的有条件的,适用4%的增值税率。在这种情况下,仅需支付增值税人民币64,000元(160 [*] 4%)和人民币56,000元(140 [*] 4%)。显然,作为一个小规模的纳税人,开一个小的会计单位后,税负可以比一般纳税人减少33.9万元。在实践中,当企业选择哪种纳税人对其自身有利时,可以采用增值率歧视法,扣除进料中原料的比例法,比较含税销售额和含税销售额的方法。购买等。
2.实物打折销售的税收筹划
实物折扣是一种商业折扣。例如,为了鼓励购买者购买更多产品,公司规定每10个购买商品获得1个商品,如果发送的商品超过50个,则每10个商品将发送2个商品。由于销售时已经发生了商业折扣,因此当前的财务系统要求企业在实现销售时根据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定销售收入,而无需进行额外的会计处理。当前的税法规定,纳税人使用折扣来销售商品。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则对折扣销售金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再次开出折扣金额,无论其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中扣除折扣。税收法的这一规定是从价格折扣的角度考虑的,不包括实物折扣的情况。具有实物折扣的销售方法实质上是将商品免费赠与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赠与是免费赠与他人的,无论赠与是由您自己生产还是委托他人加工或购买的,均应免费赠送。被视为商品销售来计算并支付附加值税。也就是说,通常使用实物折扣法来销售商品。无论在会计处理中如何处理折现的实物,都应根据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将“实物折扣”转换为价格折扣,则可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例如,如果客户购买10种产品,则应给予1的折扣。在开具发票时,将根据11件的销售来发出销售数量和金额,然后在同一张发票的另一行上以红色发出1件折扣。经过这种处理后,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在计算税收时从销售中扣除折扣,而无需计算增值税,节省了税收支出。
3.行政区划的变更可以带来规划空间
随着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些地区的行政级别通常会提高。较常见的是县级城市,县级地区和升级为地级城市的县级城市。有时,行政区划的合并或划分会在两个相邻的区域发生,从而导致行政区划的变化。行政区划的变更能否为税收筹划提供空间?答案是肯定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拥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会计的纳税人应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转让过程被视为销售,但相关机构除同一县(市)外。此销售规定基于县(市)的划分。因此,在具有统一会计核算的机构之间进行货物转移有可能进行税收筹划。以下是一个示例。
已获批准,一个省会城市将与另一个地区相邻的县B划入其管辖范围,并将县B升级为市A的区B。B县的原始公司C是一家饮料公司,产品在A市出售。C公司在A市的每个地区都设有统一会计的分支机构。在将县B分配到城市A之前,公司C分配给城市A的分支机构的饮料虽然没有出售,但仍在分支机构的仓库中,但必须出售。这会产生什么影响?首先,将其视为销售,必须在转移时缴纳增值税,并相应占用一定数量的资本(税),导致资金流动缓慢。其次,由于其分支机构不是一般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税,必须按4%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构成了“双重”征税,对C企业造成了伤害。丙公司必须将其大部分产品移交给其他非关联公司进行销售,这不利于维持价格稳定,但也会影响产品的市场份额。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县B变为市A的县B。公司C及其分支机构位于同一城市。 C公司分配给分支机构的商品不视为销售,分支机构无需缴纳“双倍”税太。C公司将所有产品移交给分支机构进行销售,从而确保了更好的利润。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行政区划的变化,合理地建立相关机构,从而节省税费。
纳税人应注意,《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跨机构货物转让被视为以县(市)为边界的销售,而关于县(市)在每个地方的实施范围不同。如果有市政当局规定在整个城市范围内交付的货物将不被视为销售,那么县与地区之间就没有区别。因此,纳税人应详细了解各地的具体规定。
第四,“悬挂”带来的规划空间
各国经常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许多企业并非天生就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要求企业创造条件,以达到使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的目的。此方法称为“附件”以下情况将详细说明“附加”避税计划。
如何减轻这种负担?钢铁企业的决策层决定成立废料回收公司。它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一个独立的会计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它持有特殊行业(废料经营)经营许可证。钢铁企业从个人那里购买的所有废钢铁都通过了然后,材料回收公司和废料回收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将购买的废钢出售给钢铁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通过制度性处理,钢铁企业购买的所有废钢都可以按照正常程序从进项税中全额扣除,从而减轻了钢铁企业的税负。虽然废料管理单位的名义税负很高,但据在现行的财税政策下,废旧物资业务单位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从2001年5月1日起,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买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因此,其实际税负不高。
由于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因此本文仅简要介绍上述方面。实际上,企业必须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总体规划,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其他税种的税收负担,寻求最佳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