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地,关联公司之间的贷款应以银行贷款的最低利率计算(不低于各地税务机关指定的最低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39条规定: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利息,应多于或少于无关联企业之间的利率如果可以商定的金额或其利率超过或低于类似企业的正常利率,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
您所说的内容非常笼统,因此一般来说您可以做到。原则上,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问题,例如您所谓的非关联公司的价格过高,并且B公司也享受某些税收优惠。
可以合法避税。例如,甲公司在豁免两到三期间合法地列出并开发新的研发费用,这被称为合法避税。
但是,如果您故意将公司利润转移给免税,亏损和其他相关公司,那就是逃税。
我只能跨地区发言,这种行为很难检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