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费用计划策略成本费用税收计划策略,即基于税法有关成本费用确认和计算的不同规定的策略,根据企业情况选择策略。
有:
1.选择库存评估方法库存流量有两个方面,即实物流量和价值流量。由于实际流量和价值流量通常不一致,因此有必要采用一些库存成本流量假设并采用适当的库存评估该方法在期末存货和已售商品之间分配成本。如果存货的计价方法不同,企业的存货运营成本也会不同,这将影响税收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因此,库存评估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利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库存评估方法可以节省税款。根据现行税法,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不同方法进行库存评估。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对公司税收有不同的影响,这对于财务管理很重要。步骤也是税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特定情况下应分析哪种方法更好。
2.折旧方法的选择因为折旧包含在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所以它直接关系到公司当前成本和费用的规模,利润水平和应交所得税额。 。因此,折旧方法和折旧的选择计算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残值,固定资产的清算成本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的税收影响不同(本报此前曾介绍过“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所得税”案例,读者可以参考)
3.成本和费用的分配和支出通过成本成分的计算和组合,可以实现最佳成本值,以抵消利润并少交税款。成本费用分配和支出方法的使用不会任意夸大成本或任意摊销成本,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财务计算和会计方法进行财务税收筹划活动。
(1)费用分享方法。使用成本分担方法影响企业的税收水平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最小化成本支付,第二是如何最大程度地提高成本分担成本。企业通常有多个支出支出项目,每个支出都有其规定的支出范围,例如劳务成本标准,管理费配额,损失标准,各种补贴标准等。如何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选择最小的支付额,即实现生产经营利益与支出的最佳结合,是成本分担方法的基础。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确认相关收入期间,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支出。摊销期间确认费用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一种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另一种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另一个根据与营业收入的关系确认。与当期收入直接相关的所有费用,均为当期费用;第三是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摊销金额进行确认。以上三种不同的成本确认方法使企业可以在计算成本时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节省税款。
(2)费用和支出方法。发生的费用应予以核销并及时记录。如果将已发生的坏账和坏账及时计入支出,则应及时识别库存损失和损失,将正常损耗的部分及时计入支出。可以合理预期发生的费用和损失,采用预付款法计入费用,并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摊销的费用和损失的摊销期限。例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应摊销的费用应选择最短的时间段,增加前几年的成本,并延迟纳税时间。对于配额支出,如商务娱乐,公益救济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允许的支出限额,并努力在限额内全额支付。损益抵消计划策略损益抵消允许公司在特定时期内使用特定年份的亏损来抵消下一年的盈余,从而减少下一年的应纳税额。这种形式的优惠待遇在支持新成立企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并对风险投资具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但是,该方法的应用必须以企业有亏损为前提,因此没有鼓励作用,就其适用范围而言,只能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中国税法规定,企业每年的亏损可以由来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弥补缺口的企业可以在五年内继续弥补所得税前利润;应该使用仍不足以弥补的损失弥补利润。
损益补偿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提前确认收入。当头五年的损失可以抵消时,企业可以提前确认当年的收入。(2)延期支出。对于坏账和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直接核销方法用于将可归类为经常费用的项目资本化,或推迟支付某些可控制的费用(例如广告费)。
最佳折旧期应为使税收期的折旧税前扣除额的现值与免税期的折旧税前扣除额的现值之差最大的时期。最佳折旧期通常为免税期的5至6倍。2011年,资产折旧约11年最有利于企业,企业可以获得最大应纳税现金流量的现值。企业应根据税法的最短使用年限和资产的最佳折旧年限确定折旧年限。税法的最短期间低于最佳期间,并采用最佳期间。相反,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短期限。与库存税收计划一样,利润较低,适合于以超额累进税率纳税的公司。为了尽可能保持每年的利润平衡,应采用平均寿命方法,并应采用较短的折旧寿命。如果折旧直接计入产品(企业)成本中,并且年产值发生较大变化,则应采用工作量法或产出法以保持产品(企业)成本的稳定性。例如,如果企业购买挖掘机,对外进行工程业务,并根据机器的工作时间来计算人工收入,则企业将在工作时间内因计算机挖掘机的贬值而受益最多。
企业的支出主要是指三个时期的支出,可以直接减少利润总额。费用的业务方法和过程将对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费用计划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预先安排并选择最佳的业务方法或流程,以合理合法地减少税收支出;一类是费用分配。另一种是充分计提各种费用和损失准备,以便将费用列出第三是取得律师费证明,以减少不必要的税收调整增加。
上面对成本计划的介绍并不全面,也没有考虑税收计划成本和计划风险的约束。计划成本是由于税收筹划和其他税种的税收增加而增加的相关成本。税收筹划应综合分析和评估计划的收益,计划的成本,计划失败的风险以及对企业运营的影响。在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做出的选择可以真正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为期超过一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当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适当地计划,它们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1.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提取折旧是补偿企业固定资产的基本方法。提取的折旧,应当按照当期收支相匹配的原则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因此,由于折旧必须包含在成本中,因此折旧与成本的大小,利润水平和所缴税额直接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两种: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
(1)直线法直线方法
(也称为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是一种基于固定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或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算折旧的方法。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直线法可以分为平均年龄法,工作时间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方法
也称为减费方法。折旧期间,每年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法的基本内容是在使用固定资产的早期阶段增加折旧....根据税法,固定资产是指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生产,操作相关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当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适当地计划,它们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也称为减费方法。折旧期间,每年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方法的基本内容是在使用固定资产之前增加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应计折旧额逐渐减少。尽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总额与平均年龄法完全相同,但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初几年中,由于折旧增加,成本中包含的成本也相应增加了,这也减少了固定资产的使用较早的营业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付所得税,这相当于获得政府的无息贷款。加速折旧方法有很多方法,当前系统规定它仅限于以下两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允许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国民经济和快速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学生产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机械设备技术进步。
(2)鼓励用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经常遭受振动,过度使用或被酸强烈腐蚀的机械设备,碱等
(3)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
(4)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
(5)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外包软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创新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编号)规定:
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造船,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其他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购买的固定资产(包括自建),可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折旧年限的60%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可以加速折旧。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了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抵扣;单位价值超过1001万元,允许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对合格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并进行税收筹划。
(2)固定资产折旧期间的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期间本身是一个预测的经验值,因此折旧期间包含许多人为因素,这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并可以使以后期间的成本向前移动,从而使前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润可以向后移动。所得税的递延支付等同于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