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益组织捐款以获取发票,可以在限额内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这是合法的。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1.巧妙地使用公积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从税前扣除,这意味着按照该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征税。 。同时,员工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普通员工仍有一定的空间增加公积金的存款。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
2.将捐款用于税前抵免
首先,扣缴单位根据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颁发的简要捐赠证书,通过扣缴单位向灾区进行个人捐赠,并由捐赠人记录下来。扣缴单位。代扣代缴税款时,应依法扣除。其次,如果个人通过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受灾地区的捐赠直接纳税,则捐赠者应立即出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扣缴单位发行的捐赠文件。纳税时,要依法扣除。
3.通过使用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额收入
根据现行税法,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为数不多的因个人财产转让而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股票或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价买卖和高价买卖来获得差额收益,间接实现了合理的避税。
扩展配置文件:
个人所得税计划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与税收政策法规的指导相一致。
2.税收筹划必须在生产,运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之前进行。
3.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所谓的“税收利益最大化”不仅包括最轻的税收负担,还包括最轻的税收负担,最大的税后利润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第519号国务院令: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是指个人捐赠是指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社会灾难和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金额中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9500-3500)* 30%= 1800;
总应税收入:9500-3500-1800 = 4200.00;适用第二个税率10%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105,应纳税额计算:4200 * 10%-105 = 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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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制度“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 27号) ,第4段: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
1.自2014年8月3日起,单位和个体户将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灾区捐赠自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和他们的部门,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2.自2014年8月3日起,允许通过公益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捐款的企业和个人,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和当年的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
3.对于财产所有人,直接或通过公益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物品),以捐赠给受影响地区或受影响居民的财产转移文件,免税印花税。
4.对于新购买的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特种车辆,可以提供县级(含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抗震救灾证书单位,免征车辆购置税。符合免税条件但已经征税的特殊车辆将被退还。
新购买的特种车辆是指从2014年8月3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的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辆,这些车辆的所有者是受影响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可以看出,捐赠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然后应纳税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9500-3500-4000 = 2000,适用税率仍为10%,按2000 * 10%-105 = 95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