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难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研究

提问时间:2020-04-2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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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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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实例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告诉您房地产公司如何通过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很好地进行税收筹划,并为房地产公司将来对税收安全做出控制。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预先控制企业税收风险,安全增值。

【分析】

选项1:自建并自售

嘉业公司将该项目用作直接销售的商品房。根据税收规定,按照销售房地产税项征税,其中涉及土地增值税。

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2381×(7%+ 3%+ 2%)= 2.86亿元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9269×30%= 2780万元

解决方案2 :(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解决方案)

房地产公司转让地块的损益如下:

销项税:9524×5%= 476万元

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476×(7%+ 3%+ 2%)= 570,000元

土地增值税:

扣除额= 7280×(1 + 10%)+ 57 = 8065万元

附加值= 9524-8065 = 1459万元

增值率= 1459/8065 = 18%

土地增值税= 1459×30%= 438万元

净收入:9524-7280-57-5-438 = 1,740万

(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建设服务的收益和损失如下:)

代办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1071×(7%+ 3%+ 2%)= 129万元

(房地产公司的两项业务的总净收入如下:)

【结论】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方案2的净收入较方案1的净利润多296万元。因此,第二代计划更好。

房地产企业普遍面临的税务管理难点表现在哪些方面?

您的四个问题可以归结为一个:税收负担控制问题。

首先,很难保证土地增值税的增值率在30%以内。按照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4种税率,最高的是60%,这很吓人。,企业将蒙受损失。为了控制该增值率,需要对建筑成本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关键是会计人员必须非常熟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否则增值税率无法有计划地加以控制。具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有资格从事此工作。

一般来说,土地增值税的预付率为3%(全国不同,可以将3%理解为全国最低税收负担),因此,具有较高增值税率的公司控制将保证是3%,但不超过3%,否则企业将不得不支付数千万的土地增值税。(保证提供3%的原因是,如果税率低于3%,税务局将对其进行检查)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一个项目,估计收入为6亿美元。需要多少建设成本,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不会超过3.5%(假设老板接受3.5%税收负担)

假设公司没有银行贷款且本地开发费用扣除率为10%,则将建设成本设为X,则:

[6-1.3X-6×5%(1 + 10%)]×30%= 6×3.5%(6×3.5%是应支付的土地增值税总额)

解决了X = 382.3百万元。工程造价为3.823亿元,由会计师控制。应付土地增值税为2100万元。检查:0.21 / 6 = 3.5%

否则,土地增值税结算的结果将大大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例如,建设成本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只有3.5亿元。仅比计划的3.023亿元少,应交土地增值税(6-3.5×1.3-.33)30%= 5.34亿元需要额外支付3240万元。区别是巨大的,仅仅是几何上的扩大。这是土地增值税最隐蔽的地方。

其次,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难以控制。全国最低税负为收入的2.5%。如果控制不好,它将超过它。此外,其扣除额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额不同。更重要的是,它还受到平均建筑成本的影响。例如,一个企业的建筑成本为3000元/平方米(假设),而当地的平均建筑成本为2600元/平方米,超过了平均水平,这也很麻烦。税务局也会要求您写说明和解释。问题。

简而言之,这两种税是房地产公司面临的最大,最难控制的税。它们是高度隐蔽的,面向策略的,并且计算复杂。他们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是会计专家,还要是税务专家,否则很难协调对这两种税的控制。老板花一些钱聘请持有票据或税务证明并支付咨询费的工作人员。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国内外研究现状。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应注意哪些问题

方生声学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全面,综合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在房地产项目设立阶段进行的税收筹划最为重要。1选择正确的房屋建造方法大多数房地产经营公司倾向于自己建造和出售房地产。这种方式的规划空间较小,如果使用代理构建或联合构建,则规划空间较大。(1)房地产中介建设。这种方法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客户收取建筑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尽管获得了一定的收入,但从未发生过任何房地产所有权转让。他们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这是营业税的范围,而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使用这种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但前提是可以在开发之初就确定最终用户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从而避免为销售支付土地增值税开发之后。(2)合作建设方法。根据《关于营业税问题解答的通知(一)》,“合作房屋”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共同合作建房的行为。建设完成后,将按比例分配房屋自用,并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转让后,将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土地被用作建造房屋的股份,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被用作股份。参与接受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双赢。2多个房地产的开发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时,它们可以单独或合并核算。两种方式缴纳的税款不同,为企业选择会计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而言,合并会计的税收利益较大,但在某些情况下,单独会计会更有利。具体计算方法: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示例1长春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了两个位于市区的房地产。第一个房地产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根据税法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规定扣除额为1000万元。如果公司选择单独核算,则第一个房地产的增值率为600÷400 = 150%,则应缴纳土地税600 x 50%-400×15%= 240(万元),营业税及其额外的1000×5.5%=55万元;第二次房地产增值率为500÷1000 = 5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500 x30%= 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率1500×5.5%= 83.55(万元)。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不计其他税)为1000 + 1500-400-1000-240-55-150-83.55 = 57145万元。如果合并核算,则两个房地产的售价为2500万元,按照税法,可抵扣成本为1400万元,增值额为1100万元,增值率为1100÷ 1400 = 78.5%。缴纳土地增值税1100×40%-1400×5%= 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额2500×5.5%= 137.5万元。不计其他税费,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 = 829.25万元。税收筹划减轻了税收负担892.5-571.45 = 32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