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易货贸易和易货贸易应按照完全不相关的两个买卖进行税收处理,即您交换的货物根据售价和商品的价值确定增值税的销售额。交换货物增加特殊税收发票,可抵扣进项税
因此,您可以扣除此业务3140的进项税
您好,会计学院的邹老师回答了您的问题
只需遵循正常的购买和销售
借用;存货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贷项;应付账款
借用;应收帐款贷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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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货贸易是一种特殊的买卖活动,是指买卖双方以相同的价格结算彼此的商品而不是使用货币结算来实现商品的买卖的一种方式。在实践中,一些纳税人认为以物易物不是买卖,而卖方则认为买方已支付货款而不是付款;销售。这两种看法都是错误的。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以货易货和讨价还价双方均应进行购买和销售过程,计算销售并计算出他们所寄出的货物的销项税,并计算购买额和计算各自收到的货物的进项税。应当指出,在易货贸易中,应单独发布法律法案。如果货物无法收到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法律票据,则无法抵扣进项税。
以旧换新是不可能通过易货交易避免税收的。
首先,纳税人采用折价法出售商品,其售价应根据新商品的同期售价确定。同时,在促销方式的以旧换新销售过程中,由于回收了旧产品,所以由于回收了旧产品而无法获得旧产品。消费者),没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当然,有一个例外,即如果您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并且在2009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旧商品已从进项税中扣除,则您出售旧商品,则应按照财税[2009] 9号出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的人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这很少见;
其次,根据现行的中国税法,企业采用旧换新的销售方式。没有税收筹划,它们不仅不能扣除增值税,而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不能扣除回收废料的成本。无疑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尽管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减少税收支出,但是税收筹划的过程也要求企业支付更多的筹划成本。对于许多中小企业而言,这种税收筹划可能不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