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房地的个人出租人应缴纳的税款为:
1.增值税是按租金收入的1.5%征收的,
公式:增值税=租金收入/(1 + 5%)* 1.5%;
2.城镇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固定百分比征收。城镇建设率为7%,县和建制镇为5%,其他地区为1%;
3.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按增值税额的固定百分比征收。教育费为3%,地方教育费为2%;
4.房地产税,根据租金收入的4%(不含税)计算;
五,个人所得税,应按租金收入的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售价* 1%)1.一般财产超过5年(包括5年),是卖方家庭的稀有财产,可免税。2.非住宅物业(无年度限制)按售价的1%征收。3.捐赠的不动产的转让费为差额的20%。4.直线礼品和老年证书,免除5年。
2.营业税:(售价* 5.6%)1.一般财产免税5年(包括5年)。2.一般财产的使用期限不足5年,将全额收取。3.如果非普通财产的使用年限超过5年,则将收取差额。4.如果非常规房地产的使用年限少于5年,则将全部征收。
3.契税:1.售价* 1%,对于90平方米以下的一般物业,如果买方不是稀有财产,则按售价的3%征收。2.售价* 1.5%,对于90平方米以上和144平方米以下的一般物业,如果证实买主不是稀有物业,则将按售价的3%征收。3.售价* 3%,(超过144平方米,包括144平方米)。
第四,土地收益:房屋改革征收的土地出让金的0.5%。
五,土地增值税:1.售价* 1%,免除一般财产。2.非普通房地产,全额征收(无年度限制),“增加值” * 30%。
6.印花税:(售价* 0.05%)1.一般房地产,暂时免税。2.征收非一般性质的礼物(每边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