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会计师。不是税收筹划的大师。但是,由于工作原因,他们经常接触各种企业的避税方法。让我在下面说说我的看法,我不知道这是否对您有帮助。
1.所谓的避税手段与三种方法密不可分:财务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优惠政策。
2.以上三种方法可以根据各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但很多企业无法享受预期的效果。原因是很多公司只是正式申请了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在某个地方按照相关规定注册了公司,却没有考虑实质性规定。也有许多公司使用财务手段来避税,例如用薪资票抵消的员工薪水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构成逃税)这种公司声明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3.国家制定反避税措施,实际上是在鼓励企业避免正式避税,避免实际逃税。
4.主要通过税收审核。有奖励报告方法。
1.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2.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分析
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相对较小;水平不平等;以及税收和管理问题。
1.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较小
陈卫东在他的文章“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再分配功能的改革构想”中发现并指出,所得税的累进性通过比较缩小了收入差距。在中英美之间。中国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的个人税在设计上没有足够的进展,分类所得税有利于高收入纳税人的法律规避。原因如下:
首先,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其税率表的设计中存在缺陷。累进税是个人所得税缩小收入差距的基础。只有真正认识到不同的收入水平可以按不同的边际税率缴纳税款,才能切实实现累进税收征收效果。遗憾的是,尽管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设计在税率上是渐进的,但它并不十分适合中国的收入分配现实,因此其高边际税率并未真正实施,从而丧失了个人所得税调整收入差距。渐进性。另外,扣除额太大。将美国的人均国民总收入(GNI)和《世界发展报告》与中国类似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比较,不难发现,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和工资扣除额也太高了相对于人均国民总收入高。也就是说,在相同税率下,累进程度越高,处于收入分配相对位置的个人应税所得面临的税率越高。但是,由于中国的制度缺陷,税率不是累进的,从而减少了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其次,所得税的规模太小,不能起到应有的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在设计1994年税收制度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当时的税收中性是本着经济优先原则进行的。在当时的宏观经济学背景下,不能强调个人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中的作用,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前提下,不可能将个人所得税作为收入的主体,使得个人所得税的总体规模很小,即使在个人个人所得税是2002年最大的所得税,仅占全部税收的6.9%,仅占整个GDP的1。16%。当然,这对调整收入差距的影响是不足的。没有重大税制的结构改革和调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很难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中国个人所得税水平公平性的缺陷分析
其次,扣除额并未完全考虑纳税人享有相同收入的能力的差异。即使个人偏好相同并且获得相同的收入,由于性别,健康状况,职业,年龄和社会责任的不同,也会导致相似产品的消费能力不同。例如,抚养天数,残疾人和正常人,老年人和年轻人,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大病患者和健康人的消费能力差异很大。当前的扣除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无论收入的类型如何,相同的收入类型都是相同的,因此不考虑任何特殊扣除。根据《美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一点更加详细和用户友好。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详细,准确的个人收入和信用状况记录,中国在这方面相对落后。
同样,扣除额并未考虑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以及获得不同收益的差异。从收入以外的附带福利的角度来看,扣除额未考虑附带福利。现在,各种企业以附带福利的形式增加其个人消费能力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附带福利通常以实物体现。一些行业由于其雄厚的财务实力将为员工提供许多便利的条件。有许多福利措施可帮助改善生活水平,促进文明和身心健康。为了获得相同性质的不同收入,支出是不同的。对于不同的纳税人,支出的支出是不同的。由于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社交环境中,付费木材不仅包括物理能量,还包括许多无形的贡献,例如决策,管理,商机,荣誉和精神。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城牧的扩展和包容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来的和传统的扣除方法不再能满足横向公平的要求。
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问题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1980年9月开始征收的,1994年进行了初步修订,开始实施新的税制。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完善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不能完全有效地监控个人收入,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整不力,个人所得税的损失更加严重。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存款总额中,有钱人占不到全国总人口的20%,占总存款的80%,但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10%。个人所得税总额。所得税的主题仍然是工人阶级。在收入监测方面,缺乏必要的部门协调和监测方法。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未规定各级税务机关有权评估纳税人的资产和相应的法律支持措施。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许多缺陷。①收集和管理方法落后。中国目前实行两种代扣代缴和代扣代缴的方法。申报,审查,扣缴制度不健全,征收管理办法落后。②收集管理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目前,中国的税收人员接近一百万,但很少有人致力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大约一半的税务人员学历较低,其中一些人没有学过税收。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无法满足税收需求。
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新事物的不断出现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带来了许多问题。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家正在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方式方法。随着我们逐渐理解问题的性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将得到解决。
3.关于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建议
1.从分类所得税改为综合所得税。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综合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比分类所得税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稳定起见,目前不可能迈出一步,改革计划应采取循序渐进,不激进的态度。因此,在政策调整方面,首先要考虑现实,对分类所得税进行适当的改进,然后在适当的情况下转换为综合所得税。当前个人所得税改善的重点是使其进步真正体现出来。从以上可以看出,税法在税率的设计上是不合理的,高税率实际上是无用的。为此,有必要调整个人工资收入的适用税率和税率范围。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将当前的分类所得税转换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认为,这些合适的条件是: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社会交易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来实现;银行,税收,海关等之间的计算机网络可以实现与纳税人的信息共享;纳税人法律意识大大提高。违反税法的处罚相当严厉和有效。这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长期目标,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逐步进行。
2.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制度。根据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普遍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推论应该是系统的,规范的,分级的和灵活的。在具体操作中,不仅要考虑扣除额的科学要求,而且要考虑到扣除额应弥补确认收入的局限性,以及不能实现的特殊因素。确认收入。根据年龄的不同,扣除额也应有所不同。根据年龄采用渐进扣除,以充分考虑实际消费能力;扣除额可以基于家庭日数和人均扣除额;应建立扣除的通货膨胀弹性,对扣除额实行“指数调整”;根据价格指数调整成本扣除额,以消除通货膨胀引起的税基增加,并将名义税基的税率改为实际税基。
3.建立诚信纳税档案和激励机制。例如,税法宣传和纳税意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当今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可靠的税收档案数据库,还可以提供数据信息进行税收监控,为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提供依据。系统。必须建立光荣的税收和可耻的社会道德。在扣缴税款的现阶段,您不仅无法向纳税人提供纳税证明,而且即使纳税人也不清楚他们已经缴纳了多少税,您还应该为纳税人签发纳税证明,以便方便纳税人保留使用,也是一种精神激励。
从制度到实际征收过程中,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都有很多问题,而上述建议还不够。我们需要更多的学者,政策制定者和纳税人相互交流,并逐步改革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只有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倾听各方的意见,并吸收各方的智慧,才能最终解决这个存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中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