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分享房地产,房地产共同所有人可以就房地产证书中各自的股份达成协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99条共有人同意不分割共有的房地产或动产以维持共同关系,则应遵守协议,但如果共有人有重大分割的理由,则他可以要求分割;如有必要,共同所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并且在失去共享基础或有重大分割理由时,共同所有人可以请求分割。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100条共同所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法。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分割共同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且分割不损害其价值的,应当分割不动产;如果难以分割或分割会损害价值,则应通过折价,拍卖或出售取得的价格进行分割。
如果通过共有人的分割获得的不动产或动产有缺陷,则其他共有人应分担损失。
第101条股份的共同所有人可以转让其所享有的共有房地产或动产的份额。其他共同所有者有权在相同条件下首先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