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了高估的累进税率(有点类似于工资的超额累加税率)。增值税率越高,所使用的税率越高,所支付的税款越高,因此可以通过控制增值税率来控制土地增值税计划。来吧。
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可以合理地节省税收,减轻税收负担并减少现金流出。因此,企业可以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有时节税和避税不受计划者控制,或者还没有完全由计划者控制,还需要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销售和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作,并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节省税款的效果只能达到创造最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例如,出于更新设备和恢复闲置资产的目的,公司有时会出售不需要(已使用)或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但是,较高的销售价格不一定会导致大量现金流入。
假设该公司打算出售已使用了一年消费税的游艇,该游艇的原始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并提供了50万元的折旧。如果企业以2020万元的价格出售这艘游艇,因为超过原值2020万元;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商品和二手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 29号)第二条:纳税人自行出售二手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其销售价格超过原价的,其增值税减半为4%;售价不超过原价的,免征增值税。企业必须为此支付增值税:[2020÷(1 + 4%)×4%]÷2 = 388.85万元,公司的净收入为2020-38.85 = 1981.15万元。如果企业将价格降低至人民币199百万元,尽管购买者的收入不足人民币21万元,但由于应纳税额的消失,企业的净收入增加了1999-1981.15 =人民币1.785亿元。另外,由于销售价格的降低,公司有主动交易权,并且可以向买方提出更优惠的付款要求,例如要求他们提前付款。这样,公司现金流入的增加绝不超过178500元。
因此,企业很难仅依靠某个部门的运作来计划出售此类资产;它需要财务和销售方面的内容,例如定价的设置,税收义务的计算和税收的支付。,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寻找可以为企业带来最大利益的价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所谓“土地增值税起征点”,是指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房屋出售,其增值税额不超过其增值税额的20%。扣除项目金额,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这一原则,纳税人建房买卖应考虑增值收益与免征增加的税收负担之间的关系,该税负低于门槛,以避免增值率略高超过阈值。超过收益。所谓土地增值税,是指纳税人从不动产转让中扣除项目金额后,按比例缴纳的税款所得。纳税人是为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称为房地产)并赚取收入而支付的个人和单位。税收范围包括土地,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但不包括通过继承和赠与等免费付款转让的房地产,以及应税对象有偿转让的土地增值额。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率为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即增值税额不超过项目金额的50%,税率为30%;价值超过项目金额的50%。%不超过100%,税率为40%;价值超过项目金额的100%,但不超过200%,税率为50%;价值超过项目金额的200%,税率为60%。《关于对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对于不能以土地增值总额确定为计税基础的房地产个人转让,其税率因省而异到省,但基本上是当前价格或评估价格的1%至2%。人们...所谓的“土地增值税起征点”,即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房屋出售,增值税额不超过20%扣除项目金额,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这一原则,纳税人建房买卖应考虑增值收益与免征增加的税收负担之间的关系,该税负低于门槛,以避免增值率略高超过阈值。超过收益。所谓土地增值税,是指纳税人从不动产转让中扣除项目金额后,按比例缴纳的税款所得。纳税人是为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称为房地产)并赚取收入而支付的个人和单位。税收范围包括土地,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但不包括通过继承和赠与等免费付款转让的房地产,以及应税对象有偿转让的土地增值额。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率为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即增值税额不超过项目金额的50%,税率为30%;价值超过项目金额的50%。%不超过100%,税率为40%;价值超过项目金额的100%,但不超过200%,税率为50%;价值超过项目金额的200%,税率为60%。《关于对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对于不能以土地增值总额确定为计税基础的房地产个人转让,其税率因省而异到省,但基本上是当前价格或评估价格的1%至2%。建造普通标准房屋出售,且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依法被征用和收回的国家建设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工作调动或生活条件改善而产生的个人自住房屋的转让必须征得税务机关的批准。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减半,三年至五年以内。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包括的可抵扣项目包括: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费,建设前成本,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费。间接费用等。纳税人可以通过改善住房环境,提高房地产质量,高质低价来适当增加扣除额。
占领市场。例:某房地产公司建普通普通房屋,扣除工程款800万元,当地同类房屋的市场价约为1000万元,如果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率为25%,土地升值税金9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利润为1000-800-90 = 110(万元)。但是如果价格为960万元(X-800 / 800 = 20%),则增值率为20%。由于纳税人建有普通标准房屋出售,其增值额不超过项目扣除额的20%,因此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后,利润是960-800 = 160(万元),二者加税后增加了50万元。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当企业出售普通标准房屋时,可以通过合理的价格制定计划,从而可以完全保持较低的价格,获得较高的利润。
第四,等价计划的方法
这种方法主要针对拥有更多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由于此类企业可能同时从事数项房地产开发业务,因此,由于土地价格或其他原因,不同地方的开发成本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会导致在开发和出售某些房屋后出现较高的增值率,而有些房屋的增值率更高。低,这种不平衡的情况实际上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这要求企业对开发成本进行必要的调整,从而使开发业务的增值率在各地都大致相同,从而节省了税收。因此,平均成本分配是抵消增值税和减少税收的绝佳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最大程度地调整和分配开发成本,从而可以最大程度地平均所获得的增值额,从而不存在增值率的现象。在一定时间内过高。节省一部分税款。如果与其他计划方法结合使用,以使增值率刚好低于某个临界点,则节税将更为明显。
五,利息支出计划方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负债累累的行业,通常会发生大量借贷,因此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不同的利息费用扣除方式也将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重大影响。金融费用的利息支出,可以根据已转出的房地产项目由金融机构提供并计算和分配的,可以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商业银行的费用以及房地产开发的其他费用扣除额是根据项目土地价格和开发成本之和的5%确定的;无法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利息费用或者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项目土地价格与开发成本之和的10%直接扣除费用,不能扣除实际利息支出。这为纳税人提供了选择: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主要依靠借款筹集资金,且利息费用较高,则应尽可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凭证,并计算出根据房地产项目实现利息支付实际扣除利息是为了减少税额;相反,在开发过程中,借款少,利息成本低,则可能无法计算分摊的利息费用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从而可以得出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实现最大化企业利润。
六。规划房屋的方法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某些房屋建造方式不在土地增值税的范围内,因此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纳税人可以在税收筹划中注意这些特殊政策的运用,其节税效果也非常明显。
第一个是代表他人建造房屋。税法规定,代建房屋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范围,而属于建筑业,属于营业税的范围。由于建筑行业采用3%的比例税率,因此税负较低,土地增值税采用30%至60%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前者节省的税款显而易见。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在开发开始时确定最终客户,则可以完全使用代理构建方法进行开发,而不是先开发然后再销售。这种计划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客户的名义获得,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和购买各种材料和设备,也可以由客户协商购买和获取。关键是不转让房地产权利。为了使规划更加顺畅,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减少代建工劳务收入的数额,以获得客户的合作。
第二种是合作建造房屋的方式。税法规定,由一方出资,由一方出资,由双方共同建房,建成后将房屋分割为一部分,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例如,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使用一块土地来盖房的权利,那么企业可以使用购房前的购房款作为合作建设的资本。这样,就可以满足一方出资,一方出资的形式。这样,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房屋的剩余部分之前,所有各方都不必支付土地增值税。仅在房地产公司的部分房屋转让完成后,才应支付这部分土地增值税。
,会计项目或会计对象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发项目。原则上,土地增值税根据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的不同类别分别清算。确定土地增值税的增值税率,确定免税对象,然后在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之间分配相关成本,并分别清算应付款项。
第七,充分利用附加扣除政策
《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根据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减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