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发票的内容视为企业的支出,则不应打开应反映的成本和支出。如果它反映出没有发票作为基础,并且如果您不同意没有税务局的税前付款,则必须多缴税款,应开具发票但未开具税款的一方可能由于未开具发票而无法反映收入。
您说过,高收入者有避税的好方法吗?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就税法而言,它必须是非法的。除了获取发票外,业务还必须真实,合理。显然,这是一种避税的方式,不仅达到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而且还降低了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做得合理,应该没问题。至于是否报告,这是您自己的事,不会追究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