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给员工的中暑和降温费可以包含在公司费用中吗?我必须预扣个人所得税吗?
税务官员提醒说,如果公司根据该标准签发中暑和冷却费,则可以将其计入成本并在税前扣除。由于支付给员工的中暑预防和冷却费是从工资和薪金收入中支付的补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将其纳入当月的“工资收入”以支付个人收入税。
1.分配员工的中暑预防和冷却费,并以“应付员工薪金-员工福利费”为主题。
借:雇员应付款-雇员福利
贷款:银行存款或股票现金
2.说明
1.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中,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可以扣除。其中,为员工的医疗,生活,住房,交通等提供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医疗费用,尚未实施医疗统筹的员工的医疗费用。以及提供医疗支持的员工补贴,供暖费补贴,员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2.相关的会计制度也明确在员工薪酬中包括员工福利费,这是指员工福利,例如生活困难补贴,丧葬补贴,退休金,员工搬迁费用,中暑和凉爽费等。支出。通过“应付员工薪酬”主题进行会计。
(1)对于职工福利费,应按职工实际受益人的实际金额,将企业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并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行政费用”和“销售费用”等科目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2)实际发布时的会计分录如上所述。
答案如下:
应计项目:借款: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
付款:借入:应付的职工福利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关于防暑和降温费的个人税问题,请参阅以下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 3号》《关于减免企业工资和职工薪酬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所得税法问题已得到澄清。纳税人应注意许多细微的变化。其中,中暑和降温费的前端支出发生了重大变化,值得企业关注。
国税函[2009] 3号关于扣除职工福利费的规定规定了《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医疗,生活,住房,员工交通公司提供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出差给职工的医疗费用,未实施医疗统筹计划的职工的医疗费用,直系亲属的医疗补助员工,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助,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助,职工交通补助等。
因此,雇员的中暑预防和冷却费用已经在福利费的范围之内。只要福利费不超过标准,就不会增加防暑降温费的税收。
地方税务机关最初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冬季取暖补贴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精神制定地方税收和支出标准的(Guo Shui Han [ [1996]第673号)。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职工的防暑降温费,职工的劳动保护费等可以减税。但是,由于各个地区,行业和企业的情况不同,仍难以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根据事实进行扣除。为了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任意增加抵扣额,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的最大税前抵扣额,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作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