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港的界定标准,避税港的看法

提问时间:2020-04-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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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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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对避税的看法

避税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延迟,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目的而采取的所有行动。同时,与避税密切相关的国际避税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概念。联合国税务专家小组解释说:“跨国避税是一个相对不清楚的概念,很难用人们普遍接受的术语来定义。

一般来说,避税可以被视为纳税人利用一些法律漏洞或含糊之处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应承担的税额的一种方式。尽管避税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采用的方法是合法的,不是欺诈性的。在国际税收词汇中对避税的解释强调避税的合法性。

合理避税概念和范围如何界定

避税和逃税(简称逃税)是危害该国税收法律的问题。直接后果是,这将导致该州的财政收入减少;

1.逃税与避税之间的区别

避税和逃税是两个阶段的概念,经常引起争议,不同的国家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关于逃税的观点更加一致:逃税是非法的,也就是说,逃税通过非法手段降低了应纳税额。普通人将避税描述为合法的逃税行为。逃税和逃税的后果相同,但方法不同。从后果的角度来看,它们都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纳税人逃避了税收负担。从手段上看,偷税漏税是一种非法手段。避税是一种合法手段。

2.什么是“非法”和“合法”

什么是“非法”和“合法”?这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国内法。没有统一的标准超过国内法律,因此会出现这样的现象:A国的非法行为可能是B国的合法法律。因此,如果没有各国的具体法律,就很难从国际的角度来判断哪种交易,哪种业务和哪种情况是非法的。此外,并非所有国家都在逃税和避税之间划清界限。在某些国家/地区,任何违反法律意图的做法始终被视为违反法律。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逃税和避税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别。

3.由于避税是合法的,为什么我们要避税?

“合法”​​一词使避税与逃税不同,后者显然还不够。既然避税是合法的,为什么还要反避税呢?实际上,避税的合法性是合法的。在经济影响方面,合法避税和非法逃税之间的区别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两者都会减少财政收入并扭曲经济活动的水平。因此,反避税的深层原因是经济而不是法律。此外,促进政府反避税的另一个好处是:要求政府制定更严格的税法,在纳税人“发现”过程中产生高质量的税法。因此,促进反避税,一方面有利于财政收支,另一方面有利于经济正义,其三有利于引入高质量的税收法律。

4.避税范围

为了使反避税顺利进行,应进一步分析避税的范围。当国家对咖啡征税时,某个君主用喝茶代替咖啡。当该国对烟草和酒精征收重税时,大三学生根本不抽烟或喝酒,因此他不必负担税费。显然,君主在避税。如果这种行为也包括在反避税中,那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国外有人提出将避税分为两类:是否违反法律意图作为分界线。采取与法律意图相抵触的行动,以较小的概念实现避税目的,以此作为避税目的,并作为反避税的目标,采取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方式作为避税大概念下不构成例如,如果某人只是想将尽可能多的财富留给继承人,并考虑以各种方式划分其行业,或将其转换为不同类型的财产,则尝试征收反税的对象。在状态上在财产转让税之前,达到了避税的目的。由于从收入和控制资产转让的角度来考虑财产转让税的立法精神,因此该人的行为违背了法律意图,因此构成了反避税的目标。相反,烟酒税的立法意图包括抑制饮酒和吸烟的因素。因此,戒烟和戒酒符合立法的精神,不包括在反避税中。这种避税称为“可接受的避税”。

国际避税地 危害

各国对避税天堂的看法不同,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划分原则。美国税收手册列出了30个避税天堂,德国列出了34个避税天堂,日本列出了39个,法国列出了47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00年6月发布的“确定和消除有害的税收活动程序”报告中列出了35个国家和地区,并提出了确定避税天堂的标准:1.不适用于来自金融或金融业的收入其他服务所得税或仅象征性所得税,或使用本地作为非居民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地方; 2.不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 3.缺乏透明度,例如未披露税收制度,税收收集和管理; 4.对外国实体的好处建立没有实质性的经济活动。

开曼,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其他国际避税天堂的税率很高,对在此注册的公司不征收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意味着,尽管在其他地方从事实际业务的公司必须向当地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作为其投资者的离岸控股公司并不向注册地征税或征税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因此,整个公司系统可以避免双重征税。虽然国际避税天堂依靠优惠税收制度吸引国际投资者,但也为国际投资者避税创造了有利条件。投资者使用避税天堂进行国际避税的最重要方式是在避税天堂中建立一个象征性的控股公司,即外国基础公司,将避税天堂以外的收入和财产汇集到基础公司账户中,或使用转让价格将其全球利润转移给基公司,然后将利润保留在基公司中,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跨国纳税人在避税天堂建立的基础公司的主要形式包括股份公司,投资公司,无形资产控股公司,贸易公司,信托公司和受控保险公司。中国企业利用国际避税天堂进行国际避税的途径大致可分为三种:中转站型,“两端外”型和假冒外国投资型。中转站类型的特征是,中国公司或个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注册离岸公司,然后这些公司在国外投资。“两个头在外面”的特征是中国公司或个人在诸如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注册离岸公司,通过该离岸公司在其他国家投资,以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与被投资的海外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没有国内关联交易。这些公司大多数是贸易公司,通常是通过与国内工厂的中间人合资企业建立的。如果没有常设机构的直接运作,则无需在中国纳税。假外国投资类型的特征是中国企业或个人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其他地方注册离岸公司,然后返回中国投资。他们将成为外资公司,并对外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这样的公司很多,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的江苏和浙江。以上三种类型基本上都使用转移定价将利润从高税率地区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以第三个例子为例,可以通过高价进口原材料和低价出售产品将利润转移给离岸公司,从而避免了中国的高税率。由于中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尚无CFC(受控外国投资公司)法规,在支付了海外经营利润后,中国税务局无法强制将这些利润返还给国内税,但如果它涉及转让定价问题,中国税务机关有可能通过预先定价规则收回这部分税款。发达国家,特别是主要资本输出国的政府对国际避税天堂采取坚定的消极态度,以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并专门制定了法规,以抵制跨国公司在避税天堂使用离岸公司避税的行为。限制国内企业进入避税天堂。注册公司政策。例如,美国于1962年制定的《家庭收入法》和德国的《外国税法》。美国政府提出自己的政府采购计划时,命令所有政府部门禁止以百慕大为住所的公司竞标。经合组织组织威胁要对2000年报告中提议的35个避税天堂的有害税收竞争做法进行经济制裁。许多国际避税天堂已承诺纠正有害的税收竞争,并在国际压力下修订了其公司注册规定。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现阶段引入外资比防止逃税更为重要。此外,要将离岸公司纳入税收范围,对专业标准也有很高的要求:了解每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参与相关的国际组织,在法律法规中拥有完整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国家和在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充分的检查和电源收集。由于上述两个主要原因,所有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默认了离岸税收登记。

国际避税港的发展趋势

“税收天堂”(税收)之所以成为全球许多公司的注册点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其支持金融服务和宽松的税收环境。正是这些宽松的政策环境使一些公司成为避税的“天堂”,同时,它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中反避税的主要目标。

以下是一组引人入胜的数据:从2002年1月至10月,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中国大陆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以38.41亿美元排名第二。这个半径仅153平方公里的西印度洋小岛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350,000家公司。在许多本地“企业”中,有超过10,000家与中国有关。在中国一些知名品牌实际上不是纯粹的“中国品牌”,因为全部或部分注册地都在维珍,百慕大,开曼等地。这是“混血”。

1992年10月9日,中国第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华晨汽车”(其公司名为“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在百慕大注册。1999年初,新面孔出现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在开曼群岛注册的“鹰控股公司”,其背后的上市公司-广东省佛山市的鹰牌陶瓷公司成为第一家。中国民营企业在海外上市。1995年,惠州侨兴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原始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成立了“侨兴环球公司”,以“侨兴环球”的名义回购侨兴集团90%的股权。1999年2月17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第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 2000年1月,在百慕大注册的裕兴计算机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开业首家成功在内地上市的内地私人公司,筹集资金4.2亿港元。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避税天堂

由于维尔京群岛的英国殖民地面积不小,什么样的能源可以使它在中国的总投资超过美国?

目前,在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有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根据1885年法律注册的居民公司。这些公司需要根据国家法律合理合法地经营。在1984年颁布了关于国际商业公司的当地法令之后,成立了另一种公司,即所谓的离岸公司。根据该法令的规定,外国公司可以以离岸公司的形式在岛上注册。应在岛上以名义设立国际商业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点和代理商。该公司不需要建立庞大的业务团队,只要所有者或经理单独列出,它就完全是“邮箱公司”。地方政府机构也不要求公司提供财务和会计报表,并且简化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结果,来自许多国家的公司来到这个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小岛安顿下来。到目前为止,在本地注册的公司仍以每月200个的速度增长。平均而言,每个本地居民甚至可以分布20家公司。其中,中国公司的离岸注册已成为惯例。

因为各国对避税天堂的看法不同,所以没有国际划分的单一原则。美国税收手册列出了30个避税天堂,德国列出了34个避税天堂,日本列出了39个,法国列出了47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00年6月发布的“确定和消除有害的税收活动程序”报告中列出了35个国家和地区,并提出了确定避税天堂的标准:1.不适用于来自金融或金融业的收入其他服务所得税或仅象征性所得税,或使用本地作为非居民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地方; 2.不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 3.缺乏透明度,例如未披露税收制度,税收收集和管理; 4.对外国实体的好处建立没有实质性的经济活动。

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和其他地区已发展成为具有深厚历史渊源的“避税天堂”。这些具有殖民历史的国家和地区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其他国家的统治和控制,没有税收自主权,从而形成了有利于资本输入国的税收制度和法规。离开主权国家后,其制度和法规没有改变,因此成为国际避税天堂。另外,有一些很小的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稀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制定了另一项战略以吸引投资并增强区域竞争力。那就是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增强对金融服务的支持,并把当地建设成避税天堂。从避税地域的分布角度来看,大多数避税地都位于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附近,因此很容易为纳税人的避税活动提供服务,例如北大西洋,加勒比海,欧洲和东南亚地区和南美。

关于“离岸注册”的真相

离岸公司反映了跨国公司的特殊法律组织地位,这使它们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负担。离岸公司享受有吸引力的税收待遇。前提条件是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其正式注册的司法管辖区之外进行。只有这样,离岸公司才能免除该司法管辖区的全部或大部分税款。所谓“离岸”的概念由此而来,其真正含义应为“在国外”。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岸公司与其他企业和公司没有实质性差异。它是一家与其他公司享有同等权利并可以与其他法人进行平等贸易活动的经营实体。公司的运作只需要某些象征公司存在的要素,例如所有者,经理(通常不少于两个人),公司的章程细则和其他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现离岸公司与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商业合同,该公司的离岸地位将被撤销。

外国公司的离岸注册通常寻求专业的咨询和中介服务公司。实际上,离岸公司的大多数注册和业务活动都是在这些公司的代理下进行的。离岸公司所有权的保密性也已成为避税的工具。注册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不是真实所有人,而是其他人。离岸业务的方法和技术可能非常多样化。它不仅包括股份公司形式的公司,还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法律组织,例如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公司和其他混合公司。

目前,离岸公司不仅可以在某些传统的离岸司法管辖区(例如维尔京群岛,欧洲的马恩岛和地中海的直布罗陀)注册,还可以在欧洲的一些著名国家注册。许多欧洲国家/地区的法律允许离岸商业活动。例如,在瑞士的某些州,允许具有某些组织形式的公司从事离岸业务,其税率比正常税率低几倍。那些被认为是避税天堂的专业离岸司法管辖区正在努力为离岸投资者提供新条件和税收优惠,并在激烈竞争中吸引外国投资。

离岸公司金矿或黑洞

尽管国际上对国际避税天堂的评论不一致,但某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特别是主要的资本出口商,坚决拒绝,并制定了特殊法规来抵制跨国公司对避税天堂的使用。离岸公司避税。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不一致,但是针对避税天堂法规的准则很普遍,也就是说,母公司的管辖范围应对通过非税收管辖范围内的子公司获得的公司收入的一部分进行征税。无论该收入是进入母公司的帐户还是留在离岸公司,都应将其视为母公司的收入。如果该法规能够实现其目的,则将消除利用避税天堂避税的优势。在执行类似规定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能面临许多行政罚款,从而增加了其税收负担。

美国是第一个制定反避税天堂法规的国家。早在1962年,《内部税收法》就规定了必须在美国纳税的外国子公司的收入类型。此外,参与受美国经济制裁或受《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严格控制的国家经济交易的美国纳税人,可能会受到重罚。

德国的《外国税法》也对外国离岸公司的收入征税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受控制的外国公司实现的收入中,按比例分得的归属于其德国居民股东的份额应在德国缴纳所得税。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2000年报告中提议的35个避税天堂的有害税收竞争作了最后通::给避税天堂12个月的时间来决定是否与该组织合作,以及在2005年底之前取消有害税收制度。如果他们不与该组织合作,他们将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在报告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11项制裁非合作避税天堂的措施。目的是加强对这些公司的监管,例如增加税收,审计和反不正当竞争。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宣布反避税天堂报告之前,包括百慕大,开曼群岛和塞浦路斯在内的六个国家和地区已预先做出承诺,并愿意通过该合作消除有害的税收活动。到2005年底,有望采用国际税收透明度标准,信息交换和公平税收竞争。

尽管中国尚未制定鼓励外国投资的具体反避税政策和措施,但已加强了与各个国家/地区的反避税组织的合作,协调了国际税收事务的管理和对外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关联企业,全面提高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已成为外国税务机关的重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已开始该领域的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实施反避税措施,包括实施反避税调查,组织实施反避税合作调查,联合调查,调查处理等。各种避税行为,谈判,管理和实施提前定价,资金削弱,避税天堂的避税,受控外国公司的避税问题的调查和处理等。

由于国际压力,许多国际避税天堂已陆续修订了公司注册规定。维尔京群岛最近将修改公司注册条例,废除未注册的外国公司股票制度,并大幅提高年费。

随着国际社会压力的增加,国际避税天堂的存在将越来越被困和孤立。在那里注册的公司将受到感动,避税的“好日子”不会永远持续下去中国的离岸公司将面临新的选择和回应。(作者是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信息:注册离岸公司的7大好处

一些离岸公司竞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在于利益趋势。根据所获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律区在香港,澳门和其他一些地区很常见。简单的程序和良好的治疗已成为其共同点。一般来说,注册离岸公司至少可以为注册公司和企业带来以下七个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企业也越来越显示出跨国发展的趋势。企业经常使用跨国业务来增强实力并扩大业务范围。注册海外离岸公司成为公司走向全球和发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企业需要申请配额和一系列相关程序,这需要一到两倍的成本。如果公司有一家海外离岸公司,并且企业将产品出口到离岸公司,然后将离岸公司出口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可以绕过转换税收壁垒获得免税,并且可以成功绕过出口配额限制。

3.绕过外汇管理并促进投资。一般来说,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在香港或新加坡的第二板进行海外融资和上市是相对简单方便的。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没有太大的限制,所以公司使用资金也很方便。以这种方式上市的许多公司只是将在海外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放在离岸离岸公司中。根据国内企业的具体需要,公司将资金一一汇往国内。

4.宽松的法律环境和良好的保密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基于英国商业公司法。公司关于股东和董事的信息是机密的,不需要向公众披露。宽松的法律环境和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性,充分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安全,大大降低了各种风险因素。

5.税收优惠。离岸公司通常没有任何税负。所有离岸司法管辖区都不同程度地规定,离岸公司获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征地方税或以非常低的税率(例如1%)缴纳,有些它甚至免征遗产税。该公司每年仅需向当地政府支付固定费用。

6.公司成立迅速,注册方便。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机构来做,注册人无需去注册处进行操作。通常,地方政府批准企业只需要1-2天。公司成立程序简单,成本低。一般而言,境外公司要求设立该公司的条件是至少有一名股东和一名董事,并且股东要购买一股股份。

7.公司的管理既简单又灵活。离岸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和董事会。即使召集他们,也可以任意选择位置,自由度更大。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并且公司的股份可以非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可以向股东发行不同级别的股票,例如优先股,可赎回股份,无记名股票等。在不同地点设立的海外公司存在一些差异。(《全球》杂志的朱宏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