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国家优惠税收政策的使用,转让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合理的避税与逃税和逃税不同。像公司销售策略一样,合理的避税也是帮助公司发展的合法且良好的途径。但是,逃税和合理的避税往往只是在一线。尽管可以获得相同的结果,但前者将不得不入狱,而后者将被同行视为企业的典范,同时大大降低了税收。
合理的避税是用于企业管理的庞大知识体系,因此还需要更系统的学习过程。依靠您自己的理解,几乎不可能实现成功和完美的避税。而且,由于如果您不小心,避税将成为逃税,因此存在很大的渴望通过各种尝试来实现完美避税的风险。如果您不小心,将会遭受牢狱之灾。
避税编辑条目列表避税定义避税特征避税的原因避税的后果?参考资料清单?? ?? ?? ?? ?? ??避税的定义本节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而不违反税法。在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结果是造成国民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使用外资的成本,破坏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并扭曲一个国家乃至全国社会的收入和分配。避税功能可编辑此段1.非非法;
2.低风险,高收益;
3.规划。避税的原因编辑本段1.利益驱动。在利益的驱使下,纳税人除了对成本大惊小怪外,还提出了税收主张以使收益最大化。
2.税收管辖权,税收体系要素,税收收集方法等的选择和使用存在差异,导致税收不公,并提供了有助于避税的外部条件。
3.税收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由于纳税人定义的灵活性,应纳税额的可调整性,税率差异,每种税的起征点和优惠政策等,现行政策可以采用纳税人主观避税的愿望可以利用缺陷。
4.为了吸引外资和加快经济发展,各国在改善投资环境,牺牲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出台了优惠政策,也为企业避税提供了便利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避税的后果编辑本段尽管避税没有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但其危害不可忽略。
1.避税直接导致国家税收减少。
2.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影响了其公平性和严肃性。
3.避税行为的出现引起有害的违反社会道德和道德的行为,威胁到诚信税的支付,并使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逃税和逃税尽管这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避税适用于与外国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后者仅适用于国内税收法律法规。
2.适用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后者仅是国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不同的行为。前者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缺陷以通过人为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达到逃税或减税目的的行为;后者是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此之前,有一项转移和隐藏其应税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和收入的行为,以履行逃税义务。在正常情况下,它不构成犯罪,而严重构成逃税罪,而未采取的措施则可以构成抗税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企业的对外关系和经营越来越普遍,外国参与中国经济建设的程度越来越高。更广泛。一方面,它为中国经济增添了新的活力,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公司避税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手段和方法也多种多样。如何有效地防止避税已经成为税务机关的当务之急。为此,本文将与大家一起研究和讨论避税和反避税,分析避税的概念,动机,手段和危害,并着重探讨转让定价避税和反避税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国税收法律制度与工作实践构想相应的对策措施,以填补税收制度漏洞,加强税收征管,维护国家利益。避税方式编辑本段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行为主要表现在通过转让定价避税。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人为地提高或压制交易价格,并通过关联公司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场所,以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关于规避避税行为的规定,中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其关联企业应按照业务往来收取或交付。独立企业之间价格,费用减少其应税收入。涉外企业避税的主要途径
1.使用税项差异避免征税。利用国家,地区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差异,例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使用行业税收差异来避免税收,例如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外贸出口公司;使用不同的纳税人税负差额避税,如国内外公司,民间福利公司等;使用不同的投资方向来避税,例如高科技企业;使用组织变革,例如部门划分,合并,新业务;改变现有条件,享受低税率更改企业性质,更改产品组成以及更改员工身份组成等政策。使用特殊的税收政策,例如三合一补偿和出口退税。
2.利用税法本身的漏洞。税法中使用可选条款(例如购买增值税减免)有所不同,计算财产税(从租金到从价)的方法也有所不同;税法规定的不一致性和不完整性的使用,例如起征点和金额使用某些没有指定明确时限的优惠政策也没有时间限制,例如对能源,交通和穷人,老人,年轻人和老人的再投资退税的投资。
3.转让定价避免了税收。高收入低收入或低收入高收入的关联企业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总行利息和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影响利润;。
4.避免资产租赁的税收。例如,在联营企业中,将具有良好效益的设备租赁到具有较差收益的高价位,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使具有良好收益的企业集团的税负最小化;关联公司的资产相互租赁,避免了高税负,低税负。如缴纳营业税,避免缴纳所得税。
5.在避税天堂避税。纳税人利用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特别地区,开发区和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区建立常设机构,建立中转销售公司或成立信托投资公司,并将利润转移给减少税收。。
6.优惠销售可免税。有利可图的销售减少了销售税额,并显着降低了销售价格,以换取价格优势,并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是,会影响国家税(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这对企业有利,不利于税收。
关于消费税计划的具体讨论
(1)减税计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根据以下规定扣除已购买,进口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所支付的消费税:当期生产收入金额。此外,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仅限于从工业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因此,企业应尽可能以出厂价从制造商那里购买应税消费品,这样,他们不仅可以避免从商业企业购买产品的额外费用,而且可以实施减税措施以减少企业的税负。税收负担。同时,应注意,免税消费品的使用应在税法的范围之内。例如,可对购买减税烟草生产卷烟和购买税款化妆品生产化妆品实施减税。但是,对于用购买的应税酒精生产的白酒,用购买的应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不得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
(2)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计划的其他方面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除外)用于其他目的,并在转移使用时需缴税。其他方面涉及非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和礼品,募捐,赞助,广告,员工福利和激励措施。根据税法,在这些地区使用的那些应被当作销售对待,应缴纳消费税。在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有以下三种选择:1.根据纳税人当月生产的同一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二)同一月份消费品销售价格或者上月或者最近一个月销售价格的加权平均数;3.组成应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这三个价格中的哪一个对企业最有利?示例如下:
假设摩托车制造商A仅生产一种类型的摩托车。一个月内,向摩托车拉力赛车手捐赠100辆自行生产的摩托车属于上述“礼物”行为,并需缴纳消费税。
假设A生产的摩托车当月销售价格为5,000元/台。然后
假设A以5,000元/辆的价格卖出400辆车,以5500元/辆的价格卖出400辆车。然后
假设摩托车A的生产成本为45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6%,消费税率为10%。
从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A3> A2> A1。这表明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的消费税才可以支付得最少。这就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应有明确的价目表,清晰的会计记录,避免混淆会计记录和增加额外的税收负担。
(3)同时规划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税法规定,纳税人同时经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和数量。如果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单独核算或作为完整的消费品出售,则适用较高的适用税率。这就要求企业改善会计核算,并以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应税消费品。如果采用包装销售方式以达到促销效果,则可以将税率相同或相近的消费品视为包装销售。如果可以销售不同品牌的化妆品,如果将护肤和护发产品(消费税率为8%)和化妆品(消费税率为30%)结合在一起销售,将大大增加消费税由公司支付。同样,将谷物和白酒以25%的税率出售,将药用白酒以10%的税率出售给礼品套装也不合算。除非企业整套销售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增加的消费税和其他成本,否则企业要达到占领市场和推广新产品的战略目的,否则从纯税收角度出发认为企业应按不同税率征税消费品分别核算并单独出售。
(4)计划混合销售行为《
税法》规定,从事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与从事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应被视为销售商品应征收增值税。如果该商品为应税消费品,则按消费税计算的销售额和按增值税计算的销售额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向购买者收取的价格和超价费用。过高的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包装租金,运输和手续费以及从购买者那里收取的收款费。例如,一家摩托车制造公司不仅向客户销售摩托车,而且还负责交付出售的摩托车并收取运费。如果将运费用作过高的价格,则应将其纳入销售以计算消费税。如果将运费和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则可以减少销售额并减少消费税。货运部分仅需缴纳3%的营业税,并且无需按应税消费品的高税率缴纳消费税。现在,客户越来越重视售后服务,公司可以考虑成立售后服务部门,专业服务中心等,为客户提供各种营业税或增值税应税服务,并分别计算并为各种劳务收入缴税,以避免高消费税率的额外负担。例如,白酒生产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运输中心来运输所售出的白酒,所收取的运费要缴纳3%的营业税,而不是25%的消费税,从而节省了税收支出。
(5)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计划
税法规定,当公司采用折价销售方式时,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标明折价金额和销售金额,则可以根据折价后的余额计算消费税;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财务处理,不得从销售中扣除折扣。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使用折扣销售作为促销手段非常普遍。特别是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公司通常会提供巨大的折扣率以吸引消费者。因此,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开具发票,可以大大减少销售,少交消费税。有必要避免因发票不当而造成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此外,实际上,经常出现“买二送一”和其他类似的有形折扣销售方法。税法规定,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用于实物折扣时,实物金额不得超过销售扣除额应与销售一样视为“赠与他人的礼物”,并应计算消费税。因此,如果企业将“实物折扣”转换为折扣销售,则可以根据需要扣除。例如,如果一个企业要出售200种商品,则需要给予10件折扣。开具发票时,可以根据销售数量和数量210张开具发票,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10件的折扣金额。这样,可以从销售中扣除部分折扣,而无需计算消费税,从而节省了税收支出。
(6)计划出口退税
税法规定,企业应分别核算和报告具有不同消费税率的可出口应税消费品。任何不清楚的适用税率应从较低的适用税率计算。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以获得应得的退税额,并避免因低税率而减少退税收入。同时必须强调的是,消费税出口退税仅适用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和委托外贸企业的应税消费品出口。由其他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代理商将不退还消费税。因此,对于具有更多出口业务和更频繁出口的生产企业,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制造企业将应税消费品出售给外贸子公司,缴纳消费税,然后对外贸子公司征税。出口消费品,可以获得相同数量的出口退税,从而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应该指出的是,成立外贸子公司的成本可能会高于出口退税的收益。企业应该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考虑长期利益和整体考虑因素,而不是单方面追求出口退税。短期利益。
(VII)使用付款结算方法进行计划
税法规定,消费税有多种结算方式,导致税收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就信贷销售和分期收取方式而言,纳税义务发生在付款日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日期;预收据如果是帐户结算,则应纳税的消费发生在应纳税消费品发出之日;如果以收款承诺和委托银行收款的方式出售,则应纳税的消费发生在应税消费品发出并完成收款程序之日等。。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时间价值和资金的现金流量,并充分利用各种支付清算方法来推迟纳税时间,为企业带来间接利益。例如,2002年12月25日,企业开征了100万元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定为10%。如果采用预收款结算方式,则该企业2002年度应交消费税= 100×10%= 100,000元;如果采用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则销售合同规定收款日期为2003年12月25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5%。如果2002年企业不缴纳消费税10万元,则存入银行10万元,至2003年12月25日,可获得利息收入5000元;如果您进行其他投资,例如购买短期投资(例如国债),公司可能会获得更多收入。因此,企业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清算方法来代替提前付款的清算方法,以延迟纳税时间并降低纳税成本。但同时应注意,预付款结算方法比分期付款结算方法具有更多的现金流量。企业在减少税收成本的同时,却增加了资本成本。公司应权衡两者,以实现最低的总体成本,并且彼此之间不要相互视线。
的原则是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能够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而言,企业生产和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种渠道:1.自我积累: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自累积红利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股票发行应支付的股利也是分配税后利润的一种方式。它们都不能抵消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此无法达到避税的目的。
借款的利息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除,这可以抵消利润并最终避税。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该利润可以抵销以免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从与公司财务人员联系中学到的一些方法和技术。我们认为,必须有更明智的方法来逃避企业界的税收。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合法,否则会背离本文的初衷和初衷!
从头到尾,我们都强调逃税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后,加快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容易。如何实现中小企业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是合法避税,免税的可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