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公益捐赠,是指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公益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公益事业作出的捐赠。
只要您通过这些部门或组织捐款,您就会收到相应的发票和其他证明材料。如果不是,则表示您的捐款不属于上述规定。
是的,捐赠方向捐赠者发布了公益捐赠记录。有了这个捐赠法案,就可以减税。
政策依据
1.一般纳税人将货物免费捐赠给他人。如果收款人是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可以根据收件人的要求开具特殊发票。接受捐赠的物品可以根据公益捐赠法案在税前扣除。
2.根据财税[2008] 160号文件,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第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公益社会团体和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行政级别分类。
请勿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捐赠票据,并盖章。要求捐赠帐单的个人应发出。
3,“
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团体和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认捐赠资产的价值:
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应
应基于其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捐赠给县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捐赠人,应当提供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证明。
提供上述证明的县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单位不得向其发行公益捐赠法案。”
4.根据上述规定向捐赠团体捐款
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证明,同时要求另一方签发公益捐赠票据。有了这个捐赠法案,就可以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