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通通雅”网上商店的逃税为例,在分析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的影响的基础上,探讨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原理,并提出了建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对中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1案例介绍:
在成千上万的小型网上商店中,“通通之家”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如今,这家廉价的婴儿用品网上商店已使许多卖家感到恼火。网上商店的所有人因“通通屋”中的逃税罪于2007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从而成为第一起网上商店逃税案的主角。在中国。
2.分析: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其中约有25.5%的网民使用在线购物。截至2007年3月,淘宝网的会员数已达到351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10万。其中,只有2000多个新的公司用户,即绝大多数新用户是个人。淘宝网在2007年第一季度的总网络营业额已经超过了惊人的7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照国家批准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缴但未缴纳的税款接近3亿。元。仅以“铜通大厦”为例,上海市税务部门批准的少缴税款约为11万元。
在电子商务中实现税收的方式:
(1)积极参与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应的实施规则,与有关部门合作,实施多方监督。
当前的税法和法规已经不足以限制新兴的在线交易。应从税法和在线交易的角度及时修订,补充和改进由电子商务兴起引起的税收问题暴露的税收对象,税收范围,税收类型,税收项目和其他问题会实时调整。税务机关应当与金融,金融,工商,海关,外汇,银行,外贸,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电子商务经营法和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解决办法,实现通过交叉管理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商务信息共享,解决了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可控处理,建立了满足电子商务需求的税收征管系统。
(2)建立在线交易运营商的工商注册和税务注册系统。
在现有的税务注册系统中,应添加有关电子商务的税务注册管理规定。积极实施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制度,即在完成网上交易申请和登记手续后,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并取得固定的网上税收登记号码。从事在线运营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具有固定网站的任何人都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该网站,业务内容和其他信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号必须清楚地显示在其网站的首页上。作为提供在线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在接受单位和个人的在线交易申请时,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传真注册证,并向工商,税务机关核实。从户籍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不仅确保了税收监管的到位,而且还有助于提高在线交易的信誉。
(3)建立电子商务预扣税和支付系统。
电子商务交易方法适用于建立电子商务运营商的预扣税系统,即从支付系统开始,以解决电子商务税收的高流动性和隐蔽性。管理,可以考虑电子商务中国的支付系统是监控,跟踪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交易被确认并且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向卖方支付了付款时,交易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包含在付款中的应付税款,并且运营商在付款成功和次数之后预扣应付税款。从事网上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自己的网上交易平台,应当扣缴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的结算记录,并进行支付。,所有金融机构应代扣代缴应付税款。
(4)进一步增加对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投资,并培训面向“互联网税收时代”的税务专业人员。
归根到底,电子商务和税收征管,逃避和堵塞,避税和反避税都是技术与人才之间的竞争。电子商务本身是一门前沿学科,围绕电子商务的各种相关知识也在不断发展。目前,中国大多数税务机关缺乏网络技术人员,甚至缺乏相关的电子商务知识。因此,税务机关必须采用高科技手段对网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计和跟踪电子商务活动的流程,以实现有效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通过立法,建立税务机关与银行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商之间的在线交易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在运营商交易平台上安装税控器并使用信息技术来有效监控电子支付,纳税人可以真正在线交易数据等使税收监控先于电子商务。
在线智能方式等于随时在线在线审计和在线“交叉审计”。它会根据需要记录和跟踪在线交易,及时跟踪在线业务的行为,根据交易的类型和金额自动计算每笔交易的税款,并及时收取税款段。
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协调
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概念,并显示出全球性特征,尤其是税收的征收和检查。有必要充分,详细地掌握纳税人在互联网上的跨境经营活动,以获取必须有足够的证据使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在国际信息交流中,应特别注意纳税人在避税天堂建立网站和通过网站进行交易的信息交流,以防止纳税人利用国际互联网交易避税。在国际信息交流中,还应加强与境外银行的合作,以税收协定的形式规定境外银行的有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