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阐明以下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产生的合格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从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中扣除。国务院;超出部分将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在此阶段,主要有以下四个因素导致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
1.不稳定的税收筹划基础造成的风险
中小企业需要良好的税收筹划基本条件。税收筹划的基础,是指企业管理决策水平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企业的会计和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企业与税收有关的诚信。如果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决策层不了解或不重视税收筹划,或者甚至认为税收筹划是为了建立关系,寻找方法,利用漏洞并减少税收;企业还具有逃税的历史,或者有很多违反税法的行为等,导致税收筹划基础非常不稳定。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具有极大的风险。这是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中最重要的风险。
2.税收政策变更带来的风险。
税收政策变更是指国家税收法规及时性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也必须不断变化,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规则或相对短期的影响。税收筹划是预先计划。每个税收筹划都需要一个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成功的过程。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以根据原始税收政策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从法律方案到非法方案,或者从合理方案到不合理方案,都会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3.不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造成的风险。
税收筹划和避税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这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实际上,这种合法性仍然需要由税收行政执法部门确认。在确认过程中,由于不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存在客观的税收筹划失败风险。无论哪种税种,税法在纳税范围上都有一定的灵活性。只要税法没有规定其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是否应纳税。由于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客观上存在税收政策实施偏差的可能性。结果是,公司的合法税收筹划行为可能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为空或由于税收行政执法的偏差而被认为是恶意的。逃税或逃税将受到处罚;或暂时违反公司税法的公司的税收筹划行为将被暂时忽略,使企业对税收筹划有一种幻想,并为未来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4.因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而引起的风险。
税收筹划活动是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最大化税后利润只是税收筹划的分阶段目标,最大化纳税人的公司价值是其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应服务于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实现公司战略管理的目标。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那么过多的减税减税效果将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管理秩序,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混乱,最终将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潜在损失发生风险。税收筹划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是指在税收筹划方案中已考虑的执行税收筹划的所有实际成本。隐含成本是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计划的税收筹划计划而放弃的收益。例如,由于采用了获得税收优惠的计划,企业占用的资本数量增加了。占用资本的增加本质上是投资机会的损失。这是机会成本。在税收筹划的实践中,公司经常忽略这种机会成本,从而产生了计划收益和计划成本超过收益的风险。
税基是“税基”,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税收筹划,即相应税收的筹划,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较小,支付的税额较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基础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扣除的各种可抵扣项目-弥补上一年的损失。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要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从收入和税前支出两个方面进行规划。
首先,收入计划
(1)用不同的收入定义进行计划
总收入包括企业获得的各种货币和非货币收入; “非应税收入”不构成应税收入,具体是指财政拨款,财务管理中包含的行政费用,政府资金等。属于财政资金的收入; “免税收入”构成应税收入,但可免税。它是指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以及股息收入。因此,在选择外部投资方法时,企业可以考虑选择对政府债券或合格股票和债券的直接投资。例如,企业可以使用闲置资金购买政府债券,而无需将其存入银行以增加免税收入。
(2)计划分阶段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4条规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以应计制为基础进行计算。下列业务活动的纳税人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据此计算:1.如果货物分期出售,销售收入的实现可以根据购买日确定。由承包商支付; 2。可以根据完工进度表或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持续收入超过一年的建筑,安装,组装工程和提供劳务服务,以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期限不止一个在一年中,您可以根据完成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收入的实现。
分期进行收入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使法定收入时间等于或晚于实际收入时间,以便企业可以有足够的现金来纳税,并享受基金差额的时间价值。 。
(3)计划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
产品的销售方式包括现金销售,预付款销售,托收承诺或委托托收,其他公司的寄售以及分期托收。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应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在销售过程中,企业有权自由选择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通常会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提供了使用不同的销售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并确定了企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根据实现销售收入的时间,税负发生的时间迟早会为使用税收屏蔽(延迟缴税)提供计划机会。
(4)其他所得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从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中获得的收入。收入减少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不受国家限制和禁止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收入。总额。上述原材料在生产材料中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2.税前支出计划
使用公司所得税法来计划税前支出是公司所得税支付计划的重点,其计划空间很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成本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
(1)计划“三费”
“三费”是企业产生的商务娱乐,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的缩写。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商务娱乐费用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产生的合格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除非财政,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国务院税务机关超出部分可以扣除。扣除额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实际上,一些企业的商业娱乐,广告和商业推广费用经常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额,导致无法扣除税前全额,增加了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以下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扣除费用金额,对于可抵扣费用应有足够的标准,达到规定的水平上限。在日常财务工作中,您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计划:
1.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公司并增加扣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