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税收专家肖雯和爱德华将避税天堂定义为:“避税天堂是指人们不必为拥有资产或获得收入而纳税,或负担比主要工业轻得多的地方。国家。税”。百慕大,巴哈马,瑙鲁,开曼,马恩岛,列支敦士登,香港和澳门等数十个国家已被视为世界上相对典型的避税天堂。
2.转让价格是指跨国公司的内部公司在相互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内部交易价格。由于跨国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同于普通独立公司之间的关系,因此其内部价格不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因此我们将其称为转移价格
根据国际财务文件局对“国际税收术语表”的解释,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或地区都可以被视为避税天堂:1.不征税或税率低,尤其是所得税和资本金增值税; 2。1.实施严格的银行或企业保密法,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不容许调解; 3.外汇开放,不受限制,资金自由进出; 4.拒绝与外国税务机关的任何合作; 5.通常,税收协定是不确定的或仅是不确定的税收协定很少;第六,这是一个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从表面上看,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制度是正常的,但是有各种优惠的减免规则,并且有相应的税收协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减免条款。实际的税负很低。这些国家或地区也将被视为避税天堂。不言而喻,具有上述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将不可避免地吸引寻求税收者(逃税者)形成避税天堂。
怀俄明州和德雷维尔州已经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避税天堂,它们使用的是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