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国家鼓励残疾人的就业,所以只有当您向有残疾人的单位提供帮助或优惠待遇时。
中国的税收政策规定,雇用一定比例残疾人的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适当减免。因此,为了使逃税合理化,一些组织将安排残疾人成为自己的雇员,可能不工作,并每月定期收取一定的工资以逃税。困难。如果单位错误地安排残疾人逃税,则严重违反法律。我所知道的是,您可以先咨询当地税务局。当然,在反映情况时您需要某些证据。希望它能对您有所帮助!
从北京转移地方税收作为参考。。
==残疾人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1.残疾人安置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税务机关应根据实际人数,对税务机关实际安置的残疾人数实施退税或减少营业税的方法。残疾人。。
(1)每年实际安置的每个残疾人可以退还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减免的具体限额,应由县级(包括县级)或以上的税务机关确定。城市,旗帜和)省级(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有计划的城市,下同)批准的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六次,但最高每人每年不得超过35,000。
(2)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应每月退还增值税。如果本月支付的增值税额不足,则可以扣除当年上一个月(指纳税年度,下同)退还的增值税。如果余额不足,则可以在余额中退还,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结转。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应每月减少营业税。如果本月应缴的营业税不足,可以在当年的下个月结转减税额,但不退还上个月缴纳的营业税。
(3)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其商品生产和销售或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总收入的50%,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应税货物的生产和销售以及购买的货物(包括批发和零售货物)的直接销售以及外包单位加工的货物的销售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项(广告除外)的收入占增值税和营业税营业总收入的50%的单位,但不适用。以上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来自用于“服务业”税收目的的应税服务收入。
单位应分别说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和无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如果不能单独核算,则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4)同时经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业务的单位可以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少营业税。选择后,一年内将无法更改。
(5)如果同时应用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税收政策和支持失业,重新安置干部和军人家庭成员等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单位可以选择应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积执行。
(6)本文提到的“单位”是指为各种所有权(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公共机构,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私有单位注册为税收的企业。
2.残疾人安置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1)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也可以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
实际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如果它大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可以扣除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在今年及以后年度中扣除。亏损单位不得采用上述扣除工资所得的方法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的单位在实施上述扣除工资加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第1条的规定,单位所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扣除额应免征企业所得税。
(3)本文所称的“单位”是指在各种类型的税收中注册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自雇家庭除外),公共机构,社会团体和私营非企业单位。
3.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6条第2款和《关于营业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93)金融法[第40号]第26条规定,残疾人向社会提供的商业服务免征营业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产品增值税税率,部分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94财税字第004号],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免征增值税。
IV。残疾人个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降低残疾人,孤儿和烈士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京财税[2006] 947号)。 ,它在上面残疾人取得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有效证明的收入,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从工资中获得的个人收入;劳动报酬;薪酬草案;特许权使用费和应纳税额的50%征收个人所得税。
(2)从事独立生产和经营的个人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中所得的收入,应按应纳税额减减个人所得税的100%。
(1)允许智障人士包括在残疾人中,以享受本通知第1条和第2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适合安置智障人士的单位,例如:作为工业和医疗机构。具体范围由省级税务部门,同级财政,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共同规定。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号主席令)及其相关规定的工作年龄的残疾人不在第5条第2款之列本通知书计算第一款规定的安置比例,第一款规定的退税和减税限额以及第二款规定的额外扣除额。
IX。单位和个人订立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伪造或者重用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士兵证,实际工作中并未使用残疾人的名字,残疾人的虚假陈述。安置比例和未付款或少付规定的社会保险,变相支付给残疾人的变相工资,以及以其他方式欺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除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责任外,以上的实际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当年实际享受的税收减免(回扣)应予以全额追缴,并在违反该法律规定的当年的三年内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发生上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