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费不是工资,不会按时发放,只是偶尔发放
其他补贴应与工资和税费相结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食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 82号),国税发〔1994〕89号规定非税餐补贴是指该部门规定,因公务在市区和郊区工作,不能上班或不能回去吃饭,确实需要外出就餐的个人,要根据实际用餐错误的次数,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用餐错误。某些单位以伙食费名义给予职工的补贴和津贴,应当纳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